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2)。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供。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在泰山区认定通过的申请人,证书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泰山区确认点领取。领取时间,请关注各泰山区发布的通知。(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中区教体局栏目。)原则上7月27日前发放完毕。
五、其他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县级认定机构的工作流程、时间、方式等可能与往年有较大差异,请广大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否有效,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请广大考生提前自行查询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后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