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认定,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支持电竞产业发展。支持引进国内外一流电竞俱乐部。对在本区引进的电竞俱乐部,参加总奖金额达到100万美金及以上的国际电竞职业大赛或总奖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全国电竞职业联赛,获得冠、亚、季军的,经评审认定,给予年累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
支持电竞场馆建设。对在本区投资建设专业电竞场馆的市场主体,电竞场馆通过专业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的,经评审认定,按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引进国内外一流品牌电竞赛事和活动,支持原创品牌电竞赛事的培育和壮大。对在本区举办的国内外一流品牌电竞赛事和活动及原创品牌电竞赛事项目,经评审认定,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九)支持艺术产业发展。支持艺术产业空间综合体建设及其功能打造和运营管理。对在本区构建集艺术创作、艺术(画廊及拍卖)交易、艺术展览及保税展示、鉴定评估、艺术类教育培训、金融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艺术产业空间综合体建设,经评审认定,按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在本区由市场主体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及原创艺术产业活动项目,经评审认定,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支持IP授权产业发展。支持IP授权产业项目、活动、原创IP孵化及配套专业服务落地黄浦。对在本区开展的IP授权产业项目、活动及区域内企业原创IP的内容制作、推广、版权保护、衍生品开发、展览、授权等项目,以及为IP授权产业配套的专业服务项目,经评审认定,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一)加大对优质文旅项目的配套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上海市扶持的文旅产业项目,经申报评审认定后,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区级配套资助。
四、支持方式
文旅产业资金采取资金奖励、房租补贴、配套资助、项目补贴的资助方式。其中,项目补贴按照项目申报时的完成情况分为在建基建类项目补贴和成果类项目补贴。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项目开展情况等,给予相应支持。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
(二)申报的项目须符合项目明细表(见附件1)的要求。
(三)申报项目需在规定的周期内。
1.除在建基建类项目外,其他类别申报项目均应于2021年度完成,并在申报时提交全部所需材料,且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2.在建基建类项目,在申报时项目应已启动,有资金预算、项目策划和实施方案,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20年1月1日且能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
(四)同一项目仅可申报本专项资金下的单个支持内容。
(五)同一项目已获区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六、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2021年度黄浦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需验证原件);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需验证原件);
4.申报单位2020年度、2021年度1-11月税收缴纳报表及由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财务审计年报。新设单位(2021年1月1日后注册)须提供最新的税收缴纳报表;
(二)按申请类别对应材料
各申请类别按照项目明细表(见附件1)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以上材料除《2021年度黄浦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为原件,其他材料应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需验证原件的材料审核后原件当场予以退回,其他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根据初审情况,如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将另行通知。
七、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材料报送
请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供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将填报好的《2021年度黄浦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相关书面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二份,报送至区文化旅游局。
2.现场递交地址:黄浦区重庆南路100号402室。
3.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4.电子版材料:将申报材料合并为一个电子版PDF文件,发送到邮箱:hpwlcyzj@163.com,文件名及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八、评审流程
区文化旅游局受理汇总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黄浦区相关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示。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九、评估监管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申报内容,对获得的在建基建类项目补贴的支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资金用途或中止项目的,须报区文化旅游局审批。
区文化旅游局与区财政局有权对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文旅产业资金使用规定或项目绩效不佳的项目,区文化旅游局与区财政局保留变更、中止、收回文旅产业资金的权利,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取消项目单位三年内申报文旅产业资金的资格。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1-33134800*80425、804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十一、附则
区文化旅游局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文旅产业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区文化旅游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区文化旅游局或区文化旅游局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区文化旅游局举报。
本《申报指南》由区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度黄浦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
2. 2021年度黄浦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 2021年度黄浦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表
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提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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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孙超慧
制图 /蔡嵩麟
资料/黄浦区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