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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做经营申报影响】自然人代表发票发放9种风险小费。

时间:2023-03-18 06:54:5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危险提醒1:不能自由选择替代场所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一、代开发票的概念界定。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二、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自然人代开需要的资料:(1)购买方的开票信息;(2)代开人的身份信息;(3)代开金额;(4)代开品目;(5)业务合同和银行流水等。6.《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7.《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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