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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兽医诊疗点申报】关于发布全市非洲猪瘟预防举报方式的公告。

时间:2023-03-18 02:30:0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关于公布全市非洲猪瘟防控举报方式的公告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畅通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会力量,及时发现和依法打击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特作如下公告:

1.生猪出栏时未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检疫的;

2.调运到我市的生猪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报告的;

3.在生猪饲养过程中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

4.餐饮经营者向生猪养殖场(户)提供餐厨剩余物的;

5.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调运种猪的;

6未向所在县畜牧兽医部门备案跨省调运仔猪的;

7.运输、屠宰、经营病死猪及其产品的;

8.盗掘已被依法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其产品的;

9.其他可能会导致动物疫情传播的情形的。

凡在我市境内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进行举报。我办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做到严格保密。

举报方式:

电话:0939-8260859(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邮箱:lnsfzb@126.com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行政中心C1大楼陇南市广电大厦218室

陇南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

来源:陇南发布

监制:刘敏 责编:任向辉 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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