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3.专利证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4.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务微信公开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须刊发网页全文截图和刊登机构出具的刊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5.正式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应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正文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6.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文件或年度考核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7.本专业论文代表作。申报人员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同时在网报系统按要求填报。
①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www.n)“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应包含网页地址栏、国家新闻出版署徽标、期刊/期刊社详细查询结果。
②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③SCI收录检索通过ISI Web of Knowledge(国内大学图书馆一般都有入口)网页上面的Web of Science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加盖单位公章,与学术论文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时间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9.已脱贫深贫县连续驻点工作的党政机关派遣文件、每年年度考核结果等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10.科研项目的立项合同、文件和结题证明等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1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确诊病例临床诊治病历、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一线防控工作报告等单位盖章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12.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业绩材料,将3个年度的年度考核表或考核结果文件制作成DP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14.工作量登记表,登记、审核、公示并签章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七、年度考核材料
按要求将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八、继续教育材料
按要求将继续教育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九、进修学习材料
按要求将进修结业证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免进修学习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同时提交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按照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管理的人员,在网报系统进修学习类型选择“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系统会自动匹配进修学习信息和合格证书,不需要上传其他进修学习材料附件。
进修学习必须真实、可靠,省卫生健康委将统一组织核查,进修学习情况不实或时间不足规定的,评审不予通过。
十、对口支援材料
按要求将《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考核、派出材料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对口支援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同时提交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
《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考核、派出材料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对口支援登记表》必须真实、可靠,省卫生健康委将统一组织核查,对口支援情况不实或时间不足规定的,评审不予通过。
十一、援外援藏援彝材料
按要求将援外、援藏、援彝的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组团通知、考核鉴定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二、破格申报材料
按要求将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应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证明材料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在系统勾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身份标识,由工作单位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证明(模板)》据实出具证明材料,单位签章并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四、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员身份证明
凉山州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队员在系统勾选“凉山州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队员”身份标识,将派出文件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五、其他材料
1.综合(公示)信息表
提交《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综合(公示)信息表》(一式一份)。
2.综合推荐材料
提交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按要求将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业务技能、工作成绩、年度考核结论和本周期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内容,并须参照《政治思想评分内容及参考分值》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进行评分(未评分的以零分计算)。综合推荐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照片
申报人员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须为申报人员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0-50kb之间。
系统运行环境、填写要求、PDF文件制作流程等参见填报须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证明
兹有 (本人工作单位)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单位)
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控救治一线工作,且从事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 工作。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范围的规定。
特此证明。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证明单位落款及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