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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工伤怎么申报】农民工在外地工作受伤,在哪里申请工伤?

时间:2023-03-16 06:12:3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一般来说,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根据本条第1款,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必须承认工伤的事项,按照领土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但是,在现实中,外来劳动者对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自己的权益经常受到侵犯。大部分建筑劳务公司不对农民工进行工伤保险,农民工在外地受伤的地方申请工伤,关系到切身利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跨区、生产流动性大的行业可以以比较集中的方式在外地参加统一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也就是说,单位在外地为农民工投保工伤保险。

如果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参加工伤保险,受伤工人应该在哪里申请工伤确认?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资部发[2004] 18号)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伤后,在生产经营地根据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生产经营地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地区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农民工在外地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拥有受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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