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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申报期限河南】从9月1日开始实施契税法:税率转换不会增加纳税人负担

时间:2023-03-16 05:34:0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胡瑞通本报通讯员胡冰

买房是件大事。随着9月1日契税法的正式实施,此前备受关注的契税上调问题变得尘埃落定。

契税税法和以前的契税暂行条例有什么区别,对纳税人有什么好处?为此,记者邀请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副局长吴旭进行了回答。

以前的优惠税率没有变化

《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3% ~ 5%,个人购买第一、第二套家庭住宅时,优惠税率不变。税率下调主要影响第三次以上住宅的购买。

个人购买的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置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与原来的4%税率相比,下降了1个百分点。对于2021年9月1日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按照合同签订时间,即发生纳税义务时的税率执行。

“契税法坚持税制迁移,主要反映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立法原则。降低现行税率是为了履行降低减税的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进一步激发市长/市场主体的活力。”吴玉说。

优惠对象有所扩大

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担土地,房屋所有权在办公室、教育、医疗、科研、养老金、救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的土地、房屋所有权、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继承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等,均免征契税。

需要说明的是,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3个部门中,依法登记为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非营利机构是此次真正“新扩张”的优惠主体。

吴玉指出,土地和住房“直接使用”是关键。通俗地说,用于办公的仅限于办公室(建筑物)和其他直接办公的土地、住宅。用于教育的仅限于教室(教学楼)和其他直接教育的土地、住宅。如果用途不符合规定,就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在以下情况下免征契税:

第一,因为土地、住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重新承担征用、土地、房屋所有权,选择货币补偿,交易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选择不支付交换住房产权、更换土地使用权、差额。

第二,因不可抗力失去房屋,重新承担房屋所有权是免除契税。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缴纳的契税?

在依法处理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之前,如果所有权转移合同、所有权转移合同的性质证明无效、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

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因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判决,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行为无效、被取消或解除等三种情况发生时,可以申请退还契税。

“过去契税申报和税金分为两部分,现在合并为一个环节。修改为:“原纳税义务发生后10天内申报,在税务机关批准期限内缴纳税金,在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吴旭表示,纳税人在契税处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资料,如果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立即进行检查,就可以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交。

新闻1 1

如何购买停车位,缴纳经济适用房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下简称《第23号公告》)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买停车位怎么交税?

根据23日公告,住宅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仓库、非机动车仓库、顶层阁楼、仓库和其他住宅附属设施)是与住宅相同的房地产单位,计税依据继承人必须交付的总价,适用与住宅相同的税率。住房配套设施和住房是不同的房地产单位,税收以以前合同确定的交易价格为基础,根据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交换房子要交税吗?

在实务中,部分消费者以等值或一方支付差额的方式交换住房,以满足各自的工作单位、孩子上学的需求。对于这种特殊的房屋转让形式,第23号公告第2条第8款明确了其契税计税依据。房屋交换价格相同,交换双方计税依据为0。交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差额为计税依据支付差额的当事人缴纳契税。

购买经济适用房契税如何缴纳?

一些消费者购买地上建造的住宅,如集资住宅、经济适用房、公共住宅等,但不清楚与此类住宅相关的契税是如何缴纳的。

23日公告明确,如果房地产不对外转让,产权人不变,只有土地性质从划拨中转让,契税税金的计算将以产权人补充的土地转让价格为依据。如果房地产对外转让,产权人将发生变化,但土地的性质仍然是分配地,契税税收将以房地产所有权转让合同确定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如果房地产对外转让,产权人发生变化,同时土地性质从转让中转让,契税税金将以分别向有关政府部门缴纳的土地转让价格和房地产所有权转让合同确定的交易价格为依据。

编辑:赵昭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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