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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刊物申报理由】不能赔偿吗?法院判决如下:志愿必须赔偿

时间:2023-03-16 03:27:2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今天长江日报发表了报道

#知网驳回了赔偿金过高的上诉#

到投稿,在微博上

读了1.2亿次

相关话题冲进热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近驳回了知网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网”)和周树鸾侵权作品信息网传播权纠纷案件二审的上诉。

中国裁判文书网5月7日发布了10个知网和朱秀鸾侵权作品信息网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这项终审判决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4月28日做出的。

下个月即将迎来94岁生日的周树鸾将和丈夫赵德亨一起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周秀娟在赵德新通过互联网擅自收录了100多篇自己的文章后,选择了维权。

最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新、周树鸾夫妇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约4000本藏书。通讯员徐志拍照。

周树鸾分别发表了第一作者《驳“市场供应今不如昔”论——读史读报箚记》(约1.1万字)、《汉代的农业生产水平有多高——与宁可同志商榷》(约7000字)、《关于布币的三个问题——读云梦出土秦简〈金布律〉扎记》(约8000字)等文章

2021年11月,北京文章法院分别对周秀娟和知网侵权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周秀娟赔偿了1篇,从2100韩元到2400韩元。每起案件,志愿分别承担周树楼的公证费29韩元和律师费用1000韩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时,认为知网相关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大,主观缺陷程度明显。根据相关文章字数、版面字数、不足一千字等相关因素,适当确定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充分考虑,数额适当。志愿随后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知网上诉的原因之一是赔偿额太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截图。

这10件争议主要有4件。知网是相关作品网络阅览及下载服务是否构成侵权。知网使用避难所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定许可;周树鸾起诉是否对不同的传播端口收集证据,并分别构成重复诉讼。一审法院判断了知网对要赔偿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数额的判断是否合理。

对于上述争议,法院审理说,知网侵犯了周树鸾相关作品的信息网传播权,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知网将相关作品上传到网络上,允许网络用户下载的行为不构成期刊,而是转载法定许可。根据终端传播的范围,损失和可以主张的赔偿范围也不同。周数百分别进行公证验证,分别提起诉讼是不合理的。一审法院支持律师收任费及平均分担的公证费等合理支出,根据充分,数额合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时一审判决认为,事实明确,适用法律正确,必须维持。志愿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必须驳回。根据《政治与经济》第177条第1款(1)项的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在之前,#知网说不能赔偿1200亿韩元。#相关话题也登上了顶峰。

长江日报记者在中国法庭公开网的直播审判中承认,《江汉论坛》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信教授的200元/千字标准赔偿,就要对图书馆作品赔偿约1200亿元。

据报道,知网代理人表示,知网的利益也不高,无法承担这么高的赔偿。最近的财报显示,东方志愿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1.94亿韩元。

长江日报出品:记者李玉英

资料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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