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勐腊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拉瓦尔〔2015〕42号)规定,成立喜来登县交通局,称为“县交通局”,喜来登县人民政府业务部,正科级。
一、调整责任
(一)取消县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道路维护费、水路维护费、道路运输管理费、道路旅客运输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旅客运输附加费管理责任。
(三)原并入勐腊县交通局负责,原勐腊县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客运。
(四)加强综合运输系统的规划和协调责任,优化运输安排,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互联互通,加快形成方便、顺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系统。
(五)加强区域和城乡交通协调发展的责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发展农村交通,促进区域和城乡交通一体化。
(6)继续探索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交通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省、州有关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综合交通体系相关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实施交通发展战略、产业规划、综合运输规划和组织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规划和监督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产业相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和水路运输市长/市场监督责任。负责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组织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相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公交客运和租车。在权限范围内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库区运输及航线相关管理工作。
(4)打击负责旅游非法运行的“黑车”,整顿出租车,参与旅游业务行为,对旅游旅客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五)承担道路和航道建设市长/市场监督责任。负责道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相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长/市场和收费监督管理。负责高速公路管理,依法保护公路生产权。
(六)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维修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细则。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和建设计划;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标及发包工作。审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对养护资金、项目、质量、进度负总责任,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和公路生产权保护工作。
(七)承担权限范围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查、等级和污染预防、水上消防、救援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物品运输监督管理。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本县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参与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港口、码头、水运的产业管理。
(八)指导道路、水路产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具体负责交通战备日常工作。
(9)指导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交通运行情况,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行业的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产业,学习工作。
(十)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等地方相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制定产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道路、航道救援和通信工作。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许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公路水路运输。
(十四)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其他事项。
三、内部机构
根据上述义务,乌拉县交通局机关设置了4个内设机构。下属4个事业单位。
(a)办公室
负责秘书、文件、收发、监督、保密、纪要、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新闻宣传等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历史杂志,编写重要报告和综合文件。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负责对外一体化协调、接待、车辆调配、后勤保障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机关的编制、人事、党群、教育培训和统计工作。指导运输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交通涉外工作,处理外事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b)资产和财务司
制定产业财务会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指导产业会计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投融资政策,调整相关财税政策。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利用外资等财务管理工作。监督交通费资金的使用。负责高速公路通行费转让、质押管理。执行预算、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负责国旗官的财务工作,监督和审计直属机关的财务工作。
(c)运输管理股
进行城乡道路、水路运输市长/市场监督管理。贯彻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运营规范。制定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综合运输系统规划,综合组织
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运价政策;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班线车等的指导工作;负责运输统计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国内、国际道路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库区运输有关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货物运输发展指导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有关抗震救灾工作;承担机关规划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政策措施;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及直属单位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拟订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工作;负责全县国动委安排的有关涉及交通国防潜力调查统计工作;负责交通运力战时的动员保障及战区交通运输保障;组织交通民兵进行运输抢险,技术保障和维护;协调军队组织地方运力综合保障。
(四)规划建设股
负责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承担公路、水路基本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基本建设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基本建设行业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拟订公路、水路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地方公路养护年度计划,监督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统筹和监管公路养护资金;负责公路养护大中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的审核;负责养护统计工作;负责安排公路、水路灾害防治和抢修任务;负责组织公路、水路及其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及咨询;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核工作;组织科技交流和科研项目的初步评审、鉴定、引用和推广技术,负责行业专利项目的科技管理。
(五)测设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安排的工程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及公路的测量设计工作。配合做好项目报批、招投标、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配合做好我县公路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并协助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竣工资料编制等工作;负责做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认真做好公路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
(六)地方公路管理段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拟定农村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公路中乡道和村道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参与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建立和管理农村公路技术档案。
(七)地方海事处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海事、航道、水路运输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规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实施辖区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和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县、乡、村,渡(船)四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内船舶进、出港口签证;对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证件等有效性的监督和检查;对船舶运载危险货物、危险品货物装卸、防止水域污染、渡口等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内河水上交通秩序,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船舶水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水上搜救工作;依法对辖区水路运输市场准入、市场秩序、营运船舶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实施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理和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查处和纠正有关海事、港口、航道、水路运输等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按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各项水运规费的征收、上缴、管理和使用,并向上级航管部门报告收支情况。
(八)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路产;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协助村委会搞好辖区内的公路养护工作;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依法查处违返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快递发展中心相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
勐腊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后勤服务编制2名,合计16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勐腊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勐腊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勐腊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配合协调综合运输体计划的实施。勐腊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公路、水运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二)勐腊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勐腊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负责。勐腊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勐腊县交通运输局参与由勐腊县水务局牵头的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三)勐腊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行业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工作,勐腊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六、附则
(一)勐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勐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勐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勐腊县交通运输局职位设置说明书
勐腊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拟定行政编制14名,后勤服务编制2名,合计16名;拟定地方公路管理段编制15名;测设队编制6名;地方海事处编制5名;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编制5名。
局机关职位设置如下:
一、部门领导
(一)设局长1名(正科级);
(二)副局长3名(副科级)。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设置职位6个,其中:
主任1名;
文秘1名;
档案管理1名;
老干部管理兼收发1名;
工勤人员2名。
(二)资产财务股
设置职位2个,其中:
股长兼会计1名;
出纳兼统计1名;
(三)运输管理股
设置职位2个,其中:
股长1名;
运输管理员1名;
(四)规划建设股
设置职位2个,其中:
股长1名;
工程技术员1名;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地方公路管理段
设置职位15个,其中:
段长1名;副段长2名;办公室主任1名;文秘1名;出纳1名;统计1名;会计1名;档案管理1,名;总工程师1名;工程技术管理员3名;工勤2名。
(二)测设队
设置职位6个,其中:
队长1名;造价工程师1名;设计工程师2名;测量工程师2名。
(三)地方海事处
设置职位5个,其中:
主任1名;监督员3名;内勤管理员1名。
(四)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设置职位5个,其中:
大队长兼快递发展中心主任1名;路政管理员3名,内勤管理员1名。
勐腊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勐腊县交通运输局
原标题:勐腊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王语琤
审核:祝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