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语言:设在中金万瑞研究院的政策研究中心紧跟国家政策的前沿,收集、整理、整理和发布国家一级新政策、新法规相关的咨询项目信息,供参考。这次信息如下。
为了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推动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碳减排项目建设,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薄弱体,加强环境质量,帮助实现碳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污染控制申报方向
1.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工作。
2.公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污水处理和资源利用项目。
4.节水和海水淡化项目。
二、节能减排申报方向
1、煤炭电机集团“三变联动”项目
2.工业园区综合能效提高项目
3.重点领域及能源产品装备节能增效项目。
4.低碳零碳负碳高级示范项目
综合利用大规模固体废物有助于碳减排项目。
6.资源回收有助于碳减少项目。
主要产业清洁生产重建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项目审批(审批、备案)和城乡规划、土地审批、节能审查、环境审查等工作程序,新开工项目条件成熟,建设项目各项建设程序完善,确保投资下月投入项目建设。
四、项目申报时间
通知书规定,2022年12月23日之前将投资计划报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患者条例(2021) 655号)的规定,项目申报应填写《资金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