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
可以选择简单征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对于建筑业,可以选择简单征收。(1)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以承包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简单计税方法的计税。(2)一般纳税人为甲方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应用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税。(3)一般纳税人为建设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应用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资产机械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机械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需要分别计算,安装服务可以根据甲方供应工程选择,应用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采购机械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相关规定分别计算机械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情况,安装服务可以根据甲公宅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税。
应该选择简单征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58号)规定: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住宅建筑的基础和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全部或部分,适用简单的计税方法。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的项目预压率为2%,简单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的项目预压率为3%。
注意事项:
(一)一般纳税人向县(市)提供建设服务,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税时,应扣除取得的全额和价外费用,以支付的分包余额为销售额,并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设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关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单征收的,可以自行开具发票。
出售房地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附件二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选择简单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不包括自建),适用简单的计税方法取得的全额和价外费用减去房地产取得成本或取得房地产时定价的余额为销售额,可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一般纳税人可在2016年4月30日前出售自建房地产,选择应用简单计税方法获得的全额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并按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一般纳税人、自主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销售,可以选择使用简单的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注意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存款方式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取存款时按3%的预定率预缴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管理服务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扣除对外支付给服务接受者的自来水费后,以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单的计税方法,以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注意事项:
(1)在该政策中,“扣除对外支付的自来水费”是指只扣除自来水费,不包括其他污水处理费等。
(2)差额中的“对外支付自来水费”应获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
(3)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向服务接受者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房地产租赁
(1)一般纳税人租赁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可以应用简单的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公路经营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在接受试点前,可以选择收取开工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应用简单的计税方法,以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租赁住宅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为1.5%。
注意事项: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如果不在机关所在地同一县(市),则应按5%的征收率在房地产所在地预缴税金,并向机关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2)纳税人向其他个人租赁房地产时,不能开具或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个人出租,购买者或承租人不属于其他个人,纳税人缴纳附加值后,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劳务派遣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的有关规定取得的全额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也可以扣除选择差额税获得的全部金额和价外费用,扣除替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处理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按照简单的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计税情况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3)在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4)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
(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10)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1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1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3)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4)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15)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6)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7)自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它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