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培育优良学风,中国科学协会厅、教育部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中央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工程院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正在对高校和科研人员实施学风建设支持。
一、供资大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必须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二、筹资内容
(一)培养和建设“四”科技人才队伍。培养一支有理想信念、专业知识、道德品格、仁爱之心的科技人才队伍,面向青年学生、科技工作者,开展具有学科专业特色、显示学科发展脉络、展示优秀学风的宣传讲座,丰富高校思政课内容,鼓励思政课教师队伍扩大。
(二)“一流学科”学术谱系研究。组织专家整理和研究学术谱系,科学评价中国科学家在国际学术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索最高学科人才的成长成才规律。
(三)传播学习风格主题原创作品创作。鼓励各科研人员、高校、企业组织拍摄学风建设纪录片,真实客观地记录科学界优良的学风作风,展现爱国、创新、踏实、奉献、合作、教育的新时期科学家精神。
(四)建设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基地。高校科学研究所依托学校士官图书馆等开展科学家精神主题教育,建立学风、作风、数据分类编目体系,推进对社会公众的等级分类开放。
三、筹资限额和预期效果
(一)培养和建设“四”科技人才队伍。培养一支有理想信念、专业知识、道德品格、仁爱心的科技人才队伍,面向青年学生、科技工作者,以学科专业特色体现学科发展的历史脉络,鼓励展示优秀学风的宣传讲座,丰富高校思政课内容,扩大思政课教师队伍。
资金类型:指导资金
补贴限额:10万人以下
预期成果:支持退休老教授、优秀教师、科研人员结合各自专业参与思政教育,吸收10名以上科技人才培养思政和教师队伍。支持多种形式的说教活动有10次以上。特色鲜明生动的思政课微型视频超过10个。
实施期限:1年
(二)“一流学科”学术谱系研究。支持优势学科和学术谱系的梳理和研究,科学评价中国科学家在国际学术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索优秀人才的成长成才规律。
资金类型:采购
补贴上限:150,000/领域
预期结果:形成10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结合研究成果,形成了1份科学人物地图,体现了科学家精神的5篇故事(每篇3000字)。
实施期限:1年
(三)传播学习风格主题原创作品创作。鼓励各科研人员、高校、企业组织拍摄学风建设纪录片,真实客观地记录科学界优良的学风作风,展现爱国、创新、踏实、奉献、合作、教育的新时期科学家精神。
筹资类型:业绩补贴
补贴限额:10万人以下
预期结果:青年学生、教师、科技工作者创作主题微纪录片不到10个。支持利用自己的传播平台传播学风作风主题作品,参与学习强国、中国科协全媒体宣传平台互动活动3次以上。
实施期限:1年
(四)建设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基地。高校科学研究所依托学校、士官、图书馆等进行科学家精神主题教育,建立学风、作风、数据分类、编目体系,面向社会大众进行分类开放。
筹资类型:业绩补贴
补贴限额:10万人以下
预期成果:高校、科研院所依靠自身资源开发,建设科学家精神主题展示展示区。提供学风、作风、数字化资料的有1000件以上,同时提供相应目录数据信息的有1000件以上。
实施期限:1年
四、筹资方法
(一)中国科协研究宣传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为择优选择项目提供资金。
(b)该项目采用配额支助。业务经费超过出国经费部分,由各项目负责部门自筹资金解决,项目预算表由国别经费和自筹经费两部分编制。
(3)对于建立资助项目,中国科协研究宣传部将一次性支出全部资金作为项目实施经费。
(4)申报机关可以申请多种支持,原则上对同一申报机关的总支持额不超过50万韩元。
五、申报时间
本项目的申请期限为4月15日——5月8日,逾期的申报项目不能受理。
六、申报程序
(一)可以登录《学风建设资金支持项目管理系统》()申报项目填写《2020年度学风建设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中国科学协会研究宣传部将与教育部、司政司、中科院、传播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联合检查申报项目。受理符合有关规定的。不遵守有关规定,申报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通知项目主体。
七、合同的履行
(一)确认申报项目是项目资助项目后,中国科学协会研究宣传部与项目主体签订了《学风建设资助项目协议书》。
(2)申报项目设立后,项目主体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八、监督验收
(一)2020年学风建设支援项目必须在2020年12月10日之前结束验收。
(二)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负责单位应当提供加盖项目主体单位正式印章的项目结算表。
(3)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负责单位应当提供项目相关成果、产出、利润等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有四个
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建设,须提交:1.宣传讲座须提交宣讲主题材料或宣讲视频(含视频工程文件);2.教师队伍建设须提交教师详细信息资料。“一流学科”学术谱系研究,须提交研究成果资料及研究过程中利用的底层数据信息、详细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须提交科学家精神相关成果电子版、完整的宣传资料及现场拍摄图片。
(四)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验收。
九、其他
(一)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在相关材料显著位置注明该项目为“学风建设资助项目”,在线上线下传播推广活动中应在显著位置体现“学风建设资助项目支持”等内容,提供视频资料工程文件,中国科协相关公众号有权首发且标注原创。
(二)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申报者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者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申报者与第三方的纠纷或争议,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四)申报者有以下情形的,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者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申报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学风建设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申报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学风建设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4.申报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五)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生文远 沈林芑
联系电话:010-68527152
来源:中国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