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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保申报类型】长春市社会保障局关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期间办理机构保险业务的通知。

时间:2023-03-15 15:29:2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传染病”防治期

机关担保业务处理通知。

各保险机构:

为了更全面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有效地保障了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机关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局从2月24日起正式复工,可以正常处理所有机关保险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如果继续实行“不见面”的服务模式,各部门可以根据复工情况、业务类型、紧急程度等进行“延期、空缺、预约”。

各保险机构可以充分利用机构保险在线处理系统进行各种业务在线申报。

对于部分“任轨”业务,可通过微信、QQ等形式在线提交资料,在疫情发生后3个月内及时提交资料,重新盖章。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可以进行电话预约、微信qual(QR)码预约,根据预约时间,将由专人负责接待到大厅。

疫情期间,我局将牢记“终身记录、终身保障、终身服务”的初衷,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处理模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积极配合,克服困难,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抵抗战。

附件:

1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事业处

查询电话:0431-82538081

2

自助预订微信队列(QR)代码

周:每个微信号每天只能注册一次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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