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企业要想申请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请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正确。如果有举报疑问,请随时咨询和协助!
第一部分,申报条件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每年主要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企业主要业务收入不低于最低标准,企业研发ampd经费支出应占主要事业收入的10%以上。
(二)企业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尖端技术开发,具备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资,每年研究和实验开发经费支出额在800万韩元以上。
(4)企业具备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的原始价值在800万韩元以上。
(5)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领导者,专职研究和实验开发人员不到50人。
基本条件达到后,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资料进行审查和评分,形成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在85分以上的;
(2)评价分数65分至85分(不包括)好。
(3)评价分数60分至65分(不包括)合格。
(d)如果评价分数低于60分,则分为不合格。
第二部分,申报程序
(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编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申请材料格式要求及相关表格请从省级公共申请网站的《政策规定》部分下载)。
(2)根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对企业技术中心的申请进行初评。
(三)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首先推荐重点领域、《管理办法》规定基本条件及超评分65分(含65分)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应在2021年5月20日之前获得市级认定文件发布时间。
(4)指导推荐企业通过《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
第三部分,组织材料
一、真实性承诺
二、申请报告
三、评价数据表
四、评价数据表支助材料
1 "主要业务收入"支助资料总额
审计报告要求: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应在扫描件中明确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厂。技术中心所属企业集团应合并下属企业的相关报告,然后提交合并报告。
2“总利润”证据材料
此数据值是审计报告《利润表》“总利润”
3“研发和实验开发资金支出”支持材料
这个数值是使用2021年《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研发费用总和”的数字表示的。注意测量单位
4《研究和实验开发人员人数》支助材料
该数据值以2021年的《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研究开发人员总计”表示。和《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汇总表》
5“企业从业人数”支持材料
这个数值是企业年末从业人数,报告年度最后一天在本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数凭证资料显示为《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102-1票)“从业人员期末数”。
6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支助材料
7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支助材料
8“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开发的外勤专家人数”证据材料。
9 "企业的所有r & ampd项目数”支持材料
此数据值是2021年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项目数。附《2021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汇总表》。
证据材料应于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通字(2020) 105号)加盖企业公章。不在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研究开发活动统计范围内的企业,应当参照下表格式填写后提交。企业集团应合并报告包括子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内的子公司的107-1票。
9.1“研发周期3年以上项目数”证据材料
10 "国家研发平台数量"支助材料
这个数值是企业作为法人负责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已经得到答复的科技类、研发类平台的数量。
证据材料: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文件的复印件。
11 "省级r & ampd平台数量”支持材料
这个数值是企业作为法人负责建设,江苏省政府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已经得到答复的科技类、研发类平台的数量。
证明材料:省级行政相关部门认定文件的复印件。
12“通过了国家(国际组织)、州政府认证的实验室和测试。
机构数”佐证材料该项数据值指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或国际组织、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证认可的,仍在有效期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佐证材料:《国家(国际组织)、省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情况》及拥有CNAS、CMA、CAL资质、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如省质监局)认定的实验室(检测中心)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期须包含2021年时间(如2016年1月-2022年1月)。
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注意107-2表中该项计量单位为“千元”。并附《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汇总表》。
14“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佐证材料
该数据值指报告年度末(2021年)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14.1“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佐证材料
15“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指报告年度内(2021年)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按规定缴足申请费,符合进入初步审查阶段的件数。
15.1“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佐证材料
16“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数”佐证材料
17“新产品销售收入”佐证材料
18“新产品销售利润”佐证材料
19“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数”佐证材料
20“获江苏省科技奖励项目数”佐证材料
五、营业执照
六、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明
七、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无可不提供)
八、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