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相关会计分录汇总
建议大家都可以保存!
(a)包括税金和附加费
借用:税和追加
贷款:缴纳税金——消费税。
缴纳税金——自愿税
税金——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税金——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税金——土地增值税
缴纳税金——房地产税
税金——要交城市土地使用税。
税金——要交车船税
税金——要缴纳出口关税
税金缴纳——教育费追加
税金缴纳——地方教育部要缴纳
要缴纳税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上内容是与收入相关的征税详细科目。
(b)收取管理费用
借方:管理费
贷款:税金——要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必须向——保险保障基金缴纳
——要交残疾人保障金
(c)列入其他科目
1、企业所得税。
借方:所得税费用/上一年度损益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款:缴纳税金——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者相反的日记帐
2、个人所得税。
借方:工作人员薪金/应付股息/其他应收款
贷款:缴纳税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3、烟草税。
借用:物料采购/在途物料/原材料
贷款:缴纳税金-缴纳烟草税
4、进口关税。
借方:材料采购/运输材料/原材料/库存商品/建筑工程/固定资产
缴纳税金-要缴纳进口关税
缴纳以上税金时,全部借记“税金-企业所得税等二级科目”
贷方:银行存款帐户。
(四)增值税相关二级科目
1、缴纳税金——增值税(详见详细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缴纳”明细帐簿中设置“进项税”、“销项税扣除”、“缴纳税”、“应计增值税转移”、“减税”、“出口扣除内销售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
2、不缴纳税金——增值税。
“未缴增值税”详细科目是一般纳税人每月月底在“缴纳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详细科目中缴纳当月未缴、超额或预缴的增值税,以及当月前一期间未缴的增值税。
(1)月末,将当月发生的增值税从“应纳税3354增值税缴纳”科目转移到“应纳税增值税”科目。
借方:缴纳应税——增值税(应计增值税之前)
贷款:税——未付增值税
(2)月末,将本月超额缴纳的增值税从“应纳税3354增值税缴纳”科目转移到“应纳税增值税”科目。
借方:税——应计增值税
贷款:缴纳应税——增值税(缴纳增值税)
(3)本月缴纳的是上个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借方:税——应计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3、调整缴纳税金——增值税检查。
(1)检查后,如果账面进项税额需要抵扣,或者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需要增加转移的金额,则借记相关账户,贷记该账户。
(2)检查后,如果需要增加账面进项税额或扣除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则借记本帐户,贷记相关帐户。
(3)所有转账事项入帐后,本科目余额在借方。
借方:应税——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调整应税——增值税检查
(4)全部转账事项入帐后,本科目余额贷记的情况。
A.借记该科目,贷记“缴纳税金——应计增值税”科目。
B.如果“缴纳税金——增值税”帐户存在借方馀额,且大于或等于此贷方馀额,则根据贷方馀额数借记此科目,贷记“缴纳税金——增值税”帐户。
C.如果本账户余额为发言人,则“缴纳税金3354应缴纳增值税”账户中存在借方余额,但小于该贷方余额,则应超出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差异应扣除“缴纳税金——应缴纳增值税”科目。
4、应税大象税——增值税保留税额
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取消了营改增前增值税保留税额存款的规定。
因此,该会计也应相应失效。
5、缴纳税金——预付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详细科目计算一般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提供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以存款方式销售自主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
当试点纳税人需要对房地产、房地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自主开发房地产销售(以下简称四大行业)预缴增值税、城建税等附加税时:
借方:税金——预付价值税
——要缴纳城市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6、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自2019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4月1日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40%的部分,从2019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3)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7、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1)取得专用发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领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假设某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收到工程进度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差额征税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处置固定资产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③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注: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3)“四大行业”选择简易计税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1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1)产生转让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产生转让损失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无)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
1、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税
借: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3、车辆购置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契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以上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不在应交税费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借方专栏
1、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如:
借: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金额
贷:原材料
2、已交税金
"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
"减免税款"核算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物业公司购买税控盘200元,技术维护费28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480
贷:银行存款4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
贷:管理费用48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销项税额抵减
"销项税额抵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例: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会计分录:
(1)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1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
(2)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654
贷:银行存款654
(3)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54
贷:主营业务成本54
6、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贷方专栏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销项税额科目。
2、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1)生产企业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案例详见:出口免抵退税原理及案例解析
(2)外贸企业
计算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这笔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对于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形成的借方余额,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注: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下共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
来源:会计帮App、小颖言税等
更多精彩财税知识学习下戳点击"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