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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申报职称网】2020年律师高级职称评审来了!从8月10日开始在网上申报

时间:2023-03-15 10:09:4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20年律师高级职称评审来了!从8月10日开始在网上申报

最近

江西省司法厅、省社会厅联合发文

2020年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与资格申报工作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1

审查范围

我省执业的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司律师)、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年满60岁(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律师不得参加职称审查。

两个;两个。这个;这个。2

相关政策

(一)申报执行《江西省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甘社发[2018] 19号)的律师任命资格。

(2)省外来人员必须按照《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甘仁发〔2012〕31号)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才能在我省申报高级职称。

(三)从机关到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岗位,可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仁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个月以上的终产时间为今年6月末。

(4)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必须在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上工作一年以上,通过单位考核,履行相应职务,取得现职工作成果,才能参加同等级职称考试或评定,并根据新的一系列标准条件申报职称。战平者当年不得申报上级职称。没有得到评价的人不能跨系列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计算可以根据前评前后的实际资格和任用时间累计。

(5)申报审查职称的人包括学历、学位、资历(资格、任用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包括论文、论文)等,最终计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任资格的年份开始计算。

(六)资格审查费和审查费将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并通过“江西省职务申报审查系统”直接向评审人员收取。具体将通过系统通知参与者缴费。

三;三;3

在线申报

2020年,全省职称申报审查使用了“江西省职称申报审查系统”(网站)。单位账户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监理人员(2020) 227号》文件附件)自上而下创建(已创建的单位不再需要创建),个人系统账户由律师事务所创建。

个人在线申报时间为8月10日至9月15日。申报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报告信息,并以JPG、JPEG或PDF格式扫描个别文件大小不超过2M的明确电子版证明材料。个人上传资料不明确或遗漏、误报、没有指定位置的结果由申报者承担。申报资料向审查委员会申报后,原则上不再补充资料。

(一)学历证明材料;

1.2002年以后取得的学历提供《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免费申请上学新网),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填写16位验证码(验证有效期应在2020年12月底之前有效)。

2.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外国学历学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010-30000;

5.取得党校、中专学历,并提供学生证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果目前专业技术资格是在转向系列之后获得的,还需要上传转向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c)专业技术职务任用材料

今年暂时不要求提交聘书

任材料。

(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栏中选择社保参保地,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要求申报人员2020年连续半年以上参保,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

(五)工作经历-参与规章条件制定材料

上传由省司法厅或省律师协会认定的证明,同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六)工作经历-课题研究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七)业绩成果-案件办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上传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年均主办案件、重大案件材料,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八)业绩成果-法律顾问材料

上传担任法律顾问的聘书、从事法律顾问取得成果的材料。

(九)业绩成果-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材料

上传2件以上法律服务、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案件的具体材料。

(十)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十一)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十二)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智库成果材料

上传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以及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获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的证明材料。上传到“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栏目。

(十三)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

说明:待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后,学历、资格证书等信息将实行数据共享或数据对比,将不再需要上传电子版材料。

审查推荐

(一)用人单位要发挥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择优推荐。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坚持申报数量、申报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公开公示。

(二)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对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开、展示工作,弄虚作假的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报送。

(三)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主管部门在推荐报送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四)用人单位、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职称办网上受理高级资格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评审组织

(一)评委会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章程》将于11月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申报一级律师和破格申报二级律师人员需参加答辩。

(二)评审通过人员通过“江西人社”APP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的单位通过“江西省职称评审申报评审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评审表,用印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联系人: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钟 玮

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 刘百顺

联系电话:

0791—87709083、8770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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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律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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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人事警务处、厅律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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