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企业批量零申报】福州市税务局对解决企业注销问题的建议作出了答复。

时间:2023-03-15 00:12:2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班扬税函[2022]40号2022-4-8

《关于解决企业办理注销存在问题的建议》(第1440号)收到了。目前的答复如下。

我局对你的建议非常重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研究,加快落实。为了进一步改善税务影像环境,实行“旁观服”改革,与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督、税务、法院、医疗社会保障、银行等部门在不同领域开展合作,加强部门联系,本着“钉牢”精神不断优化注销处理程序,化解市长/市场主体“注销难”关闭,切实提高企业近年来,税务部门为了推进优化税收抵消,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在线和离线”取消服务渠道

实行线下取消套餐指导服务。税务部门将取消实施“接收日创、内部流动、限时结算、窗口出品”的“套餐式”服务。

网上畅通,民怨运营税金“高速公路”。合格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机关处理注销税务登记。目前,企业注销实现全过程在线申请,在后台集中审核,根据流程分配适当的职位,确保信息及时传递。设置专人,熟练处理税务取消套餐业务,确保工作时限,降低企业注销成本。

融媒体帮助取消注册业务指导。通过《抚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的纳税人学堂进行视频教育,拓展“非接触式”纳税人网络教室的新模式,帮助纳税人分担者不出门,享受政策“代餐”、“点对点”、“一对一”精准课外纳税人税收抵消政策。与此同时,推出“世少蜜”智能答疑机器人,总结世无奖链等问题,在问题关键词一秒内推送相关回答和问题推荐,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世茂超市咨询服务,开通征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扩大免税服务。

合格企业直接向市场监督部门申请简单注销登记,可以向税务机关免除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督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税务部门根据市场监督部门推送注销登记信息后,对系统反馈没有异议,纳税人状态调整为“没有简单注销异议”,解决企业的“多发展”问题。2021年,市场监督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管局[2021]45号),进一步扩大了免征清税证明的范围,对查询系统表示:“没有办理涉税业务的纳税人”、“处理了涉税事宜,但没有收到发票”。

三、优化作为服务的税收抵消

四类企业可以在税务机关立即签发清税文件。一、未处理税务相关问题的纳税人自愿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立即签发清税文件。二、办理了税务相关问题,但未收到发票、无体税(逾期金)和罚款的纳税人,自愿到税务机关清缴税金,资料齐全,税务机关立即签发清税文件。三、因人民法院判决而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破产程序判决书申请撤销税务的,税务机关立即发给税务机关。四、对已缴纳税务检查状态、无体税(滞纳金)和罚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应立即优化结算服务,适用符合条件的“约定制”进行处理。也就是说,企业进行税务更新时,如果资料不均匀,约定后税务机关可以运营税务服务厅窗口。

第四,进一步优化取消税收前的业务处理流程。

(一)处于异常状态的纳税人,在处理税收注销前,应当重新办理纳税申报程序,解除异常状态。符合批零申报条件的企业,税务机关打印《批量零申报确认表》,在得到纳税人确认后大量处理申报,纳税人无需进行一次补充申报。纳税人在办理税务取消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解除《委托扣除协议书》的申请,税务机关取消税务后,委托扣除协议将自动终止。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机关“取消非正规家庭认定包”处理系统提示的税务事项,然后提交取消非正规认定的申请,直到税务机关审查通过为止。

(二)欠税企业在税务系统缴纳欠税可以注销税金,在账户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选择在电子税务局通过委托银行缴纳税款、在银行方面缴纳、查询银行方面缴纳,也可以选择银联以三种方式直接缴纳欠税、缴纳欠税。

第五,进一步减少文件、资料的提交

对于已经实行实名运营税的纳税人,免除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数(部)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数(部)本和《发票领用簿》;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答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4)项目完成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第六,继续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

最近,税务部门登录了“社会保险费征收信息系统(标准版)”,优化了税务、人事、医疗保险部门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更加“有感觉”的部门共享平台、信息融通、协调联系,确保了税费数据集合标准,加强了税务取消和医疗保险取消的联系,数据”目前纳税人只要满足取消税务的条件就可以注销,医疗、社会保障账户、银行账户是否注销不影响取消企业税务,取消税务也不影响后续医生会保证缴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税务系统将继续优化注销处理程序,畅通企业的“退出通道”,下一步我局将依法逐步扩大税务更新,更加积极地推进。

优化注销办理程序,更好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和服务纳税人,便利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关注,也非常希望能继续取得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