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期间是指纳税人收入的所属期间。
收入期限是指税务机关支付纳税人应纳税收入的时间,即支付收入的月份。
李某于2019年3月加入A公司,工资支付如下:
1.假设李某3月的工资在本月25日支付。
分析:
工资拥有期:3月
工资收入期间:3月(实际付款为3月)
纳税申报期间:4月计费期间(通常在4月15日之前)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代扣和代扣的税金应在下月15日内上缴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2019年3月扣缴义务人实际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如“工资、工资”、“劳务补偿”等,应于2019年4月进行征收申报(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俗称“详细申报”)。
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李某在A公司第一个月是3月。
2.假设李的3月工资在4月10日支付。
分析:
工资拥有期:3月
工资收入期间:4月(实际付款为4月)
纳税申报期间:5月计费期间(通常在5月15日之前)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代扣和代扣的税金应在下月15日内上缴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人员2019年4月实际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如“工资、工资”、“劳务补偿”等,应于2019年5月进行征收申报(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俗称“详细申报”)
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李某在A公司的第一个月是4月,不是3月,与一般理解不同。
特殊情况
企业本月工资差月发,企业5月成立,税收从5月1日开始批准后,6月征收期需要申报5月支付的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企业5月还没有要支付的工资,该怎么办?
这首先可以在5月份申报个人所得税为零,到7月份征收期间,可以在6月份申报工资。
如果觉得文章有帮助,请点击右上角的“关注”,每天按时收到实用的好文章!
“税务管理”提供最专业的税务信息和规划及综合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