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2022年任务申报指南的通知
每个相关单位:
为支持建设雄安新区创新主导开发先导区,有效调动有利的创新资源,支持雄安新区集聚高质量发展,引领雄安新区各种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2022年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以下简称“雄安专项”)计划部署16个公开招生任务方向。现在公布公开招募任务申报指南。请按照指导要求组织任务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安排声明工作流
1.申报单位根据导游方向的研究内容,以任务形式组织申报。任务要整体申报,申报任务的研究内容要涵盖指南方向列出的所有研究内容和审查指标。任务设一名负责人。
任务声明审查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填写申报单。任务申报单位根据导游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科管系统”)-项目申报-左侧导航栏中的区域科技计划-雄安特别模块填写并提交任务申报单。
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约定。特派团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5个以下)签订联合申报合同,并明确签订合同的时间。任务申报单位、任务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任务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应履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计把关,杜绝夸大和虚假或虚假。
(2)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任务推荐单位,负责对任务申报单位及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安全秘密审查等,并通过国家科管系统逐项确认。
(3)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中心作为管理机关,受理申报单,组织答辩审查。接到任务申报后,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中心将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事前审查和答复审查。根据专家评价的情况选择优良项目。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机关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任务申报单位必须是雄安新区注册科学研究所、高校、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科研能力和条件强,经营管理规范。特别任务不受理个人申报。政府机关不能向申报机关申报。
2.诚信状况良好,在纪律执行期间内,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不存在。
(b)任务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任务负责人必须具备领导能力和组织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鼓励有能力的女性或青年研究员担任负责人,承担任务。任务负责人在本特别中不能申报一个以上的任务。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包括行使科学技术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不能申报任务。
2.受聘于雄安新区单位的外国科学家及香港、澳门地区科学家可担任任务负责人,全职雇用人员应在雄安新区雇用机构提供全职雇用的有效资料,非全职雇用人员应在双方单位同时提供雇用的有效资料,并作为任务申报资料提交。
3.任务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在纪律执行期间,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均不存在。
三、申报单填写要求
1.预算编制应结合任务主导单位和参与单位的现有基础和支持条件,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一致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现实地编制。如果申报单位是企业,企业辅助经费和支援财政经费(包括中央财政和雄安财政)的比例必须在2:1以上。
2.申报任务收到后,原则上签订合同时,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不能更改。
3.任务具体申报要求请参阅申报指南。有特别的规定。在那条规定中。
四、具体申报方法
请申报机关根据要求,通过国家科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中心将网上填写的申报单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任务审查的依据。申报资料所需的附件资料全部通过电子扫描上传。受传染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是真的,请上传依托机构发布的说明资料扫描本。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中心将根据情况通报补充情况。
任务申报单位在线申报单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6日8336000 ~ 9月26日16336000。
五、联系方式
1.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010-88271131,010-62161081(预算申报)
2.科学技术部网络技术咨询和邮箱
010-5882999(中继),程序@ I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披露-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上确认申报指南资料。
科学技术部
2022年9月3日
(资料来源:科学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