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受商丘市、信阳市、罗山县等传染病影响的大城市纳税人、分担者、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顺利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通知,我市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
据悉,市每月申报的纳税人都可以在8月获得税费申报延期。根据规定,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在每月的头15个工作日进行当月纳税申报。根据这个通知,可以延长到本月26日。此外,我市各税务机关还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机关、河南税务应用程序、自助服务税终端等“非接触式”运营税渠道,最大限度地处理税务业务。实际上,如果需要去线下纳税服务场所办理业务,税务机关通过引导纳税人预约税收,实现分时误封处理,降低传染病扩散风险。
我市因传染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向电子税务局登记,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另外,我市纳税人因疫情影响,8月申报期间未纳税申报的,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在纳税信用评估之列。9月被税收征收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家庭,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除了对非正常家庭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