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的通知》(连残发〔2019〕41号)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城镇职业资格证书教育补助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大象
市内常驻账户,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失业和未就业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参加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工人(中级工)、高级工、技术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分别按500元/人、1500元/人、3000元/人、4000元/人的标准发给职业资格教育补助金。
三、申请和审计程序
(一)申请。合格残疾人向九残联(社会事业局)提交申请,填写《连云港市市区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补助金的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残疾人证》和复印件。
3.参加培训的个人缴费有效票据。
(b)审计。九残联(社会事业局)对申请人的资格、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将附件一报告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并报告《连云港市市区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补贴汇总表》(附件二),经市残联批准。
(三)支付。市残联批准同意后,一次性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账户。
四、相关事项
(1)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处理,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举报人捏造虚假,撤回补贴申请,对相关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申请补助金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教育补助金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表格下载地址: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站:)下载。
(4)各县(包括赣榆区)职业资格证书教育补助金申报工作可以参照本通知书执行。
(联系方式:范京文电话:85850172)
资料来源: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