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的通知。
吉人私信[2022] 181号
全省各有关机构:
根据2023年全省职工工作情况,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40号)和《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会规定[2021] 2号)的要求,现通知全省2023年度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此次申报人的学历年限、资格年限、任用年限、业绩结果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2月31日。
2.申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各系列职称评定的基本标准条件(请参阅省社会厅网站)。
3.作为考试大评系列,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4.申报人员是省内企事业单位(包括审查结合单位、自主审查单位)2023年1月1日以后编制、在职、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职务人员、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审查。
5.申报类别包括我省所有职称申报类别和等级。主要包括前一年网上申报的类别(以下简称“一般类别”)和前一年线下申报的机构分类、部队转业、志愿长、民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县(乡)基层“3010”
二、申报方法
此次职称申报将以在线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登录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吉林智慧人士在线办公大厅。(用户手册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需要在网上填写相关资料后,上传电子资料报所在单位审查,生成1份《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和《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示表》纸资料。
2.单位审计。各部门人事部对本部门申报人相关资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从事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申报相关资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的真实性审查确认由省文联和省合作负责,对公示程序无异议后分阶段提交省社厅。
3.评委受理。成人社会厅将根据系列、专业和批准审查水平分配给相关审查委员会事务机关,审查委员会事务机关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审查通知通过人员在线缴费。
4.组织审查。评审委员会事务机关根据评审权组织评审。
5.结果公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结束后,第二天向成人社会厅提交职称评审结果,在评审机构网站和吉林省职称管理平台进行双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结果记录。审查委员会事务机构将在审查结果公开到期后3天内向成人社会厅登记。
7.颁发证书。审查通过人员在网上自行打印《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四、时间要求
一般类别(包括初级认定)信息化申报时间:2023年1月1日0时至2月28日24时
其他类别信息化申报时间:2023年2月1日0时至2月28日24时
申报期限截止后一律不受理,逾期未交的未申报或机构未提交的责任自负。
五、相关说明
1.非常重视。请各相关单位高度评价此次职称申报工作,及时将相关政策、时间要求、申报方法等传达给相关申报人,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相关规定。
2.单位注册。完成注册的单位不需要重复注册,如果未能完成单位注册,请尽快完成注册(图形流程请参阅附件2和3)。避免因单位未注册而影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让各部门根据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确认所属行政区域,由于单位行政区域错误,申报人程序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机关自行承担。例如:XXX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是“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选择“长春市”。XXX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长春市绿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情况下,行政区应选择“绿源区”等。
3.收费方式。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林省价格接收[2011] 104号)文件,实行网上收费。
4.政策咨询。为方便各部门和申报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另设职称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电话。具体如下:
吉林省统一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431-80767550
软件技术服务电话:
0431-12333(地方本级)0431-88693866
业务咨询电话:
0431-88690926
附件:
1.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用户指南
吉林省统一认证平台单元登记操作手册
3.事业单位职称申报绑定上级单位操作手册
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附件1。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用户指南。pdf
附件2。吉林省统一认证平台单元注册操作手册。pdf
附件3
.事业单位职称申报绑定上级单位操作手册.pdf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王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