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刘开雄)国家外汇管理局27日发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支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相关事项。
此次实施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是放宽银行对涉外收据印刷的要求,明确银行可以使用电子格式《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电子凭证。银行可以在“数字外部管理”平台上自行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进一步明确退款申报原则和修改一年以上历史数据的方法。根据代码编码的变化相应地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
作者:刘开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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