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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加分申报】今年厦门高考,这些考生可以得到加分照顾!最高12分!这样申报

时间:2023-03-14 00:23:2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刚才

厦门教育局对外公布

“2022年进入厦门市高中

照顾入学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通知。" "

网站截图

护理合格俗称“加分照顾”

今年高考加分照顾处理的最后期限是

5月13日之前

申报方法

在今年高考中符合入学政策要求的应届考生,各报名点可从“厦门市教育局网站-教育服务-中招”区下载《厦门市2022年中招照顾录取资格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供给符合入学要求的考生,考生填写后于5月13日

考生也可以在正文结束链接找到登记表。

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外国人还需要提供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例如,与考生和父母的户口本不同,考生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出生证明,必要时还需要提供公证)。

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注册点学校接收考生提交的注册书及相关资料,资料要按注册号码顺序整理,相关证明、证明及其他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要粘贴在《登记表》背面,复印件上要加盖“原件复印”印章和学校公章,5月16日至20日按照以下要求安排到相关部门确认相关部门

(一)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本市户籍考生在注册点学校将考生的《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到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区退伍军人事务局确认印章,再到市退伍军人事务局确认印章。市外户籍考生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相应部门办理。

市退伍军人局双宝共建处(宇富表创纪念处)地点:厦门市杜爱旺美路186号双宝大厦5楼。

(2)公安民警的子女、公安英哥的子女、一级至四级的工商海路公安警察的子女;

考生应提供公安、司法、人事、民政等部门颁发的民警因公牺牲、英谋、残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点学校汇总审核后,拿着考生的相关资料到市公安局人事处确认印章,地点:新华路45号市公安局1号楼1127号。

(c)厦门市户籍少数民族候选人

注册点学校向学校所在的区民政局进行了总报,确认了印章。

(4)户籍是厦门市的台湾地方性(包括金门、马祖)考生,持有台湾身份证的考生。

持有台湾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提供本人和考生家长的《登记表》(即台胞证)原件、复印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注册点学校汇总审核后,携带考生的相关资料,填写市场大学港澳联络处负责人并盖章。时代港澳门联络处: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503。

(五)厦门市户籍返校、返校子女考生。

考生需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本人签名),并提供贵校考生或考生父亲(母亲)的返校者身份确认资料等。注册点学校汇总审核后,统一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发行《福建省“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审核表》。注册点学校将对考生《福建省“三侨生”身份证明书》统一教区招生中心进行审查签名。

(6)未能按照高层人才政策(基层集团[2017]115号文件)享受人才子女学校护理政策的一级高级人才的子女;

考生应提交人才认定文件或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审查注册点学校摘要后,市注册点学校将送交市教育局技巧处处理,区隶属于注册点学校松口教育厅处理。

(七)取得区、市以上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人员或其子女。

考生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格式、套装)。

1.将义勇视为先进分子的荣誉证书和表彰决定,非厦门市表彰的义勇人员还需要提供表彰市级义勇协会出具的处理中加分介绍信(需要签名)。

2.见义勇为人员的身份证。

自己去市中心见义勇为促进会,由经营者填写并盖章。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地址:思明区新华路45号(市公安局)1楼9楼915室。

(8)有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考生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表》教名点学校,注册点学校统一归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善恶路468号11楼教育就业处。处理时间:5月16-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九)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照顾入学,按照有关省级机关的有关通知执行。

今年这些考生中考能获得加分

今年中考加分和去年一样。

1.下列考生享有加3分照顾分的政策

(1)本人或其父(母)获设区市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2)户籍在厦门市的归侨和归侨子女。

(3)户籍在厦门市的台湾省籍(含金门、马祖)考生。

(4)持台湾身份证件的考生。

(5)户籍在厦门市的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少数民族考生。

(6)根据有关高层次人才政策,未享受过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加12分照顾分的政策

(1)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以上(含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5)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员英模的子女。

(6)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有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3)户籍在厦门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4.照顾对象仅限应届生。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文件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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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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