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适龄儿童家长:
第《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号(深部规定[2018] 3号)、第《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号(深交[2013] 100号)、第《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3360010号。
申请学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公安部门发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资料,即填写的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地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住房租赁证明、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等资料。
4.申请初级学位的人必须提供《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或《2023年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或“复读证明”。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公安部颁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口,无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资料,即填写的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地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住房租赁证明、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等资料。
3.儿童父母一方参加深度保险的社会保障卡(保险种类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父母中有一方是深户,则不提供社会保障资料。如果不提供社会保障资料,就不参与加分。
4.申请初级学位的人必须提供《学生手册》或《2023年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或“复读证明”。
(三)港澳适龄儿童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2)提供必要资料外,还应提供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在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d)台湾适龄儿童
台湾户籍适龄儿童除(1)必要资料外,还应提供儿童和父母《学生手册》或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事子女
属于政府优惠政策人员适龄的子女也应印发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资料,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六)现役军人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正在本地区申请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开始前,请将相关资料带到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1216办公室退伍军人事务科(联系方式:措施,联系方式:28336783)登记。文件如下。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相关证明材料:
(一)军人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主页、家庭页面、子女页面)、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证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说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的情况等。
关于使用房屋租赁证明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热烈通知。
(一)使用房屋租赁证明或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工程卫宅性质要求。
已经处理并满足招生要求的《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红本)仍然有效,已经处理了《房屋租赁凭证》(蓝本),在租赁期限内仍然有效。同一学区区前后持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以将租赁时间加在一起,深圳户籍根据居住时间增加加分,非深户籍根据居民登记时间增加加分。
如果已经办理的《房屋租赁信息》不符合招生要求,或者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则需要到社区网格中心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可以通过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赁无产权的住房类住房,居住时间不加分。
如果居住信息登记在用学位锁定的住宅中,就不能使用该住宅地址申请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学位。申请人成功进入申请入学的公立学校后,学位将根据注册的住房信息锁定。
(二)使用房屋租赁证明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立学位的材料要求。
使用房屋租赁证明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共学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书所需的房屋所有权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或《房屋租赁凭证》。
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律监护人可以在深圳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注册,下载《居住登记查询单》,注册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学区范围内登记的居住信息,完整记录符合居住时间要求的最新“登记住房地址”信息,申请学位时可完全填写登记系统,检查时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1.注册期限要求:在学校学区,非心理适龄儿童父母注册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必须在2022年4月1日(不包括2022年4月1日)之前在《居住登记查询单》(以最初发放日期为准)或社区网格工作站上注册居住信息。
沈浩适龄儿童暂时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需要一年以上时间”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期限为2023年4月1日前(不包括2023年4月1日),租赁期限至少为2023年9月30日。
提交《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的深度学生不加分。
搬家的交换必须在同一个学区,申请学位的时候。
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2.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为保证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过程透明、意愿真实、程序严谨,学位申请家庭须对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保证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能真实表达双方意愿。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报的房产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3)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一旦发现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没有实际居住或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关于使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申请学位的温馨提醒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不含2022年4月1日)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租期最短至2023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3年9月30日。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地段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就近入学”。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
学位申请房锁定的有关提醒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亲和母亲或相同的监护人。
2.“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夫妇子女使用该房申请就读该校。
请家长务必查询所提供的住房是否已被锁定,可通过登录网址:查询学位申请房锁定状态,提前做好准备。
公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积分高低录取
根据新区招生录取方法,在按照招生计划数、家长填报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的情况下,近年来小学、初中均有部分积分靠后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被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预计2023年秋季大鹏新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仍有可能出现此种情况。请各适龄儿童家长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并根据各自的情况预判自己的入读资格和类别/积分大致排位,类别/积分靠后的适龄儿童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准备。
其他事项
请家长密切留意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的最新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与上级出台的新政策、规定不符的,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请以正式发布的大鹏新区2023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为准。各家长可通过“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官网或微信关注“大鹏教育卫生”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28333419。
内容来源: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