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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申报】吉林省首次进行人才等级评价,加快推进人才待遇。

时间:2023-03-13 15:00:0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加快推动吉林省“18条”人才政策落地见效,根据《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6月6日,我省首次开展人才分类定级评定工作。来自56家中省直单位的2657人参加评定,包括农、工、学、商、艺、技等各学科专业,基本涵盖我省各类高层次人才。

人才等级评定后,吉林省人社厅将实行管理考核机制,对纳入目录的省级人才进行后续跟踪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子女入学、安家补贴、职称激励、工资上浮、创投扶持等人才待遇的兑现落实。

同时,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对优秀人才和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此,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潘琦告诉记者,即将要设立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首期规模达1.2亿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以此次开展类别评定为契机,基金可在第一时间“寻找”高端人才及其需求,并通过资金市场化的支持,助力人才创新创业。

“两新增一调整”信息量大

本次评定工作主要采取

集体审议、专项认定和答辩评议

三个方式进行

集中审议调整或新增三个人才类别等级

1.拟将中科院“BR计划”进行分级调整,除其中所属的“青年项目”和“青年计划”两个人才类别仍确定为“C”类人才外,“BR计划”中其他人才项目均提级到“B”类等级。

2.根据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以及部分省直高校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荣誉申报的人员较为集中的情况,本次新增“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为“C”类等级。比照我省“C”类人才目录中的“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计划”以及中科院“BR计划”中的“青年计划”等项目,均为省部级青年人才重点培养项目。

3.为加快建设和培养一支全省财经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新增“吉林省会计领域领军人才”为“D”类等级。截至目前,我省共评定“吉林省会计领域领军人才”303人,相当于省级专业领军人才层次。

这些人才符合评定标准

1.“A”类人才:

(1)在国际或国内专业领域具有突出影响力和权威性的;

(2)获得专业领域国际或国内最高荣誉奖项的;

(3)获得的专业领域奖项相当于人才目录中“A”类奖项的;

(4)科研学术业绩成果显著,在实践、应用或转化过程中享有国际或国内顶尖声誉的;

(5)国际或国家级重点专业学术组委召集人。

2.“B”类人才:

(1)在国内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专业权威的;

(2)获得专业领域国家级重大奖项的;

(3)获得的专业领域奖项相当于人才目录中“B”类奖项的;

(4)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领军人才,或相当于此类标准的域外引进人才;

(5)在科研和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业绩,且在国内享有国内知名声誉的;

(6)国家级重点专业学术组委主要成员。

3.“C”类人才:

(1)在国内专业领域内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人才;

(2)获得国家级中青年专项培养奖项或重大专项资助的;

(3)获得的专业领域奖项相当于人才目录中“C”类奖项的;

(4)在科研学术方面取得较大创新成果,且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被应用采纳的;

(5)持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且以此产权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并在其中发挥重大作用的。

4.“D”类人才:

(1)在省内专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和权威性的;

(2)获得省部级人才类重要奖项的;

(3)获得的专业领域奖项相当于人才目录中“D”类奖项的;

(4)专业技术业绩贡献突出,或经国内权威专业机构认证的行业特殊人才,或为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5)省内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领军人才,或相当于此类标准的域外引进人才;

(6)在科研学术方面取得较大创新成果,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人才。

7条匹配政策记好了

按照“18条”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对评定人才按需匹配相应政策。

1.享受安家补贴政策;

2.享受工资待遇上浮政策;

3.享受家属就业安置和子女就学政策;

4.享受“吉享卡”申请授发政策;

5.享受吉林省职称破格评定晋升政策;

6.享受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双创基金”扶持政策;

7.享受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人才或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三层次人才优先评聘政策。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毕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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