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优化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聘工作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卢瓦尔(2020) 2号)
第一,评估招聘数量。
批准专业技术二级职务的省事业单位在岗位空缺金额内组织了考核录用。未批准专业技术二级职位的省事业单位,可以按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职位3%的数量组织考核录用。省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超过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职位总数3%的数量组织任命。各老城区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和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不超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转正高级职位总数3%的数量设置和任命。
二、评价和雇用方法
分为直接认定和申报审查聘请两种类型。
三、人选条件
(a)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行良好。
公共机构正在在职登记正式员工。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术条件。
5.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最近5年内获得)可以直接承认,招聘为专业技术二级职位。
1.国家、省级科技最佳奖获得者;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技术进步一等奖(均为个人排名前三名)获得者、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技术进步二等奖(均为个人排名前二名)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名);
3.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具体为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导能力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会获奖者;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与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国家教育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
7.入选山东省“一议”,引进最佳人才人选。
8.齐鲁杰出人才奖及推荐奖获得者;
9.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
10.泰山学者的优势特色学科人才队伍支持节目领导者。
以上人员超过管理期限的可申报审查招聘专业技术二级职位。
(3)目前超过1个全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评价专业技术二级职务:专业水平业公认,业绩特别优秀,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受现职任用、任用期限限制。
1.人才工程
(1)“国家百万人才项目”候选人;
(2)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最高人才、青年长江学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
(三)国家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
(五)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六)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七)国家教授名词奖获得者;
(8)全国文化名家和“四帮”人才;
(9)中国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10)“国医院士”或“全国名中医”、“棋皇学者”称号获得者;
(11)泰山产业领导人(科技创新);
(十二)泰山学者工程其他类别评选专家;
(十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4)齐鲁文化名家工程入选者。
2.结果报酬类
(1)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均为个人排名第一)、省科技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三)、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
(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个人排名第一)
(3)国家教育成果一等奖以上(个人排名第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
(4)中国高校自然科学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和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
(5)长江陶芬奖获得者;
(6)文化表演奖、梅花表演奖、中国美术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文化艺术领域国家级评奖个人奖最高奖项获得者;
(7)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杨希林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8)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和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
(9)已受聘担任国家级主教练职务,训练或训练两年以上的我省运动员,将被输送到国家队或国家集训队后一年内达到以下成绩之一的主管教练:1奥运会冠军;团体项目获得奥运会前三名。
3.技术项目类
(1)国家重点研发ampD方案、国家科学和技术援助方案、" 863方案" " 973方案"的主要负责人(前三名);
(2)国家科学技术重大专项主要负责人(前三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第一名)。
4.推荐国内外同行业公认、业绩突出、贡献突出、与条款(3)推荐人选具有相同水平能力水平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经过行业或主管部门评议,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为了保证评价雇用质量,根据本条款推荐审查人选,但
适用于本科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依据本条款推荐评聘数量不得超过本地区、本部门当次推荐人选总数的20%)省属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按不低于上述专技二级岗条件,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制定具体的评聘条件。
三、直接认定、聘用程序
符合直接认定专技二级岗条件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事业单位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附件2);
(二)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申报评聘程序
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评聘、确定聘任人选;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省直部门统筹组织评聘;各市、县(市、区)事业单位由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基本程序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公布评聘条件、考核标准和评聘程序;
(二)个人申报,提交材料,作出岗位履职承诺;
(三)组织评审,根据岗位需要和申报情况,通过业绩展示、评聘述职、民主测评、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经组织评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备案。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通过评聘产生专技二级岗拟聘人选,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通过评聘产生专技二级岗拟聘人选,由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市、县(市、区)事业单位通过评聘产生专技二级岗拟聘人选,由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材料:1.申请备案公函(包括评聘程序、审核认定、公示情况等内容,带函号);2.《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表》;3.《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4.《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
五、有关要求
开展专技二级岗人选评聘工作涉及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数量、标准条件、程序要求周密组织实施,及时进行备案,确保好事办好。对评聘人选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违反程序组织评聘、信访频发的部门和单位,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减少推荐评聘数量直至收回自主评聘权。评聘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行业部门和单位,在改革完成后,由各级、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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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