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节能碳减排基准企业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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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号(发展产业(2021) 1464号)和《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号(发展产业(2021) 1609号),根据3360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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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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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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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范围
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氨、电石和数据中心等主要产业。
二、申报条件
(1)年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炭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参考《四川省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工作方案(2022-2025年)》,能效水平达到行业标杆水平以上。
(三)遵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的国家禁止,明确禁止或包括退出清单中落后的能源设备和产品。
(四)按照国家标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GB/T 23331)和《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22)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和计量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系统,能源计量仪器。
(5)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申报程序
(a)企业申报。根据资源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编制省级节能碳减排标杆企业申请报告(见附件1),并向所在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二)市(州)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初步审核企业商报申请报告,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证,并把合格企业汇总提交经济和信息化厅。
(c)宣布审查。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审查企业申报资料,按照程序发布省级节能碳减排基准,并根据国家相关工作日程,以能效“领头羊”的身份制定推荐名单。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节能减排标杆企业的选拔申报取得实效,截至2022年7月31日,满足本地区申报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为4份(A4纸双面印刷和装订)和电子版(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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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1。省级节能碳减排标杆企业申请报告
2.省级节能碳减排基准企业推荐综述
资料来源:环境和资源的综合利用
转载:四川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