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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财务申报】减税费遇到汇算清缴的时候。这个申报攻略干货满了!

时间:2023-03-13 09:46:1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减税下调事业正式启动,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也如期进行。这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需要关注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小编这个给大家重点!

01扩大中小利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将小型美利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收入限额从50万韩元提高到100万韩元,对年应纳税收入低于100万韩元(含100万韩元)的小型美利企业,收入为50%,应纳税收入额减少到20%。

政策标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 77号)

02提高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8%,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收入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批准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标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1号)

03海外R & ampd费用委托取消税前扣除限制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海外研发ampD活动委托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由委托方委托海外研发ampd费用包括在内。海外R & ampd费用委托由国内合格的研发amp不超过D费用的三分之二,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标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64号)

04新购买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韩元的设备、机构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新购买的设备、仪器、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韩元,一次性收取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按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标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4号)

05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当时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具备资格年度前5年发生的未完成亏损,并在结转后准予年度补偿,将最大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到10年。

政策标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 76号)

06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2018年1月1日起,对被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标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 44号)

07扩大海外投资者,分配利润直接投资。

暂时不征收预付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海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暂时不对国内直接投资征收预征所得税政策的适用范围,从鼓励外国投资项目扩大到所有不禁止外国投资的项目和领域。

政策标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 102号)

08海外机构投资国内债券市场获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投资海外机构国内债券市场的债券利息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标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08号)

09简化小额利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从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开始实行会计征收方式的小型美利企业,不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0 (a00000)中的部分项目和《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A101010)等6张表格。

政策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蒂普

上述政策都是从2018年开始实施的新政策。请大家在提交结算申报单时注意,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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