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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税申报】国税厅:对明星艺人定期纳税调查

时间:2023-03-13 02:28:4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最近,为贯彻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法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规范工作,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

《通知》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娱乐领域从业人员的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设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依法建立会计制度,指导他们通过帐簿征收方式申报税收。为了定期进行纳税风险分析,需要结合最近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处理情况,对有纳税相关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的风险提示和督促纠正。到2021年底,自愿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的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敦促不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及纠正工作的,要依法限制变更,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纠正。情节严重,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定期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双重随机、公开”的税务检查,根据事实基础、法律标准和法律,加强对娱乐领域逃税典型事件的打击和揭露。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征收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职权作弊的税务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经纪人及相关制作人的税收管理,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税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切实规范娱乐领域与税收相关的福利管理,对各种违规设置或以灵活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能执行。要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播音员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进行验证,严格禁止扩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确保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通知》还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娱乐领域从业人员和中介公司、经纪人的税法培训和宣传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对相关人员和企业的税收缴费服务需求以及合法合理的税收相关债权。对依法诚实纳税的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要加强积极典型宣传力度,引导示范,进一步提高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遵守税法的水平,在规范中发展文娱领域,切实推进正在发展中的规范。

本期编辑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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