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舞剧编排申报】北京文昌州(12.30-1.5)

时间:2023-03-13 01:31: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文昌政策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舞台艺术创作支援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对社会接收舞台艺术创作支援项目进行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年度一般项目[包括一般(地区)项目],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限额,实施监督。结合《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供资大象

本项目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倡品位、格调、责任、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艺术个性、思想深邃、艺术精巧、精致统一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

(一)已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截至2019年4月15日尚未计划首演的新创作大型舞台和作品。

(2) 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完成创作演出,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迷你系列(节)和作品。

今年重点支持的是创作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作品;重点支持党、祖国、人民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重点支持戏曲、曲艺、民族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等艺术形式。重点支持与香港、澳门、台湾艺术机构合作开展的作品创作。

二、筹资范围

(1)大型舞台和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曲艺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话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团、曲艺(长篇、中篇)

(二)小电视剧(部分)的目的和作品如下:小歌剧、独幕剧(包括电视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包括独奏曲、中注曲、室内乐、民乐合奏、歌曲、合唱)、小歌剧

三、筹资限额

艺术基金根据申报项目的艺术类别、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参照项目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按照以下标准批准了资金支持。

(1)大型话剧和作品支援额:戏曲、话剧项目不超过250万韩元。歌剧、舞剧、音乐剧项目不超过400万韩元。儿童剧项目不超过120万韩元。杂技公司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木偶戏项目不超过一百万元。皮影戏项目不超过60万元。小剧场话剧项目不超过80万韩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不超过120万韩元。曲艺(长篇、中篇)项目不超过50万韩元。具有创新性和跨界融合特征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不超过100万韩元。

(二)迷你系列(节)木科作品支援额:小戏曲、短剧、小歌剧、小舞剧项目为20万韩元。话剧小品项目10万元。独奏曲、中注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合唱项目为15万韩元。歌曲项目是10万元。单人舞、双人舞、三重舞项目为10万韩元,群舞项目为20万韩元。曲艺短片(包括曲艺道具)项目为10万韩元。傀儡项目是20万元。影子、杂技、魔术项目是15万韩元。

四、筹资方法

(1)对于立项赞助的大型戏剧和作品,艺术基金预付资金总额的50%,作为创作生产的启动经费,主要支持剧本、音乐、导演、舞美设计等创作的核心部分。中期监督合格和首演后,分配了总资金的30%。完成规定的演出场地,验收合格后,分配其余20%的资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金支持项目停播验收时演出场地要求如下。

1.京剧、昆剧超过15集。

2.地方戏曲、话剧、小剧场话剧有25场以上。

3.儿童剧、木偶剧、皮影戏、曲艺(长篇、中篇)超过40集。

4.歌剧、舞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超过8次。

5.音乐剧(歌舞剧)、曲艺剧超过20集。

6.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征的表演艺术形式超过30次。

(2)对于立项赞助的迷你系列(节)和作品,艺术基金首先预付资金总额的70%,主要用于作品的修改和传播交流。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

(三)艺术基金将从结项验收合格的项目中,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给予滚动资助,并组织开展修改提高和传播交流推广活动。

五、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项目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6年4月30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

2.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申报项目的编剧、导演、音乐、主演、舞美等主创人员应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创作人才为主,其中,外请主创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4.项目主体应具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

5.由多家机构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机构或单位作为项目主体进行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情况,在该项目未通过艺术基金组织的结项验收前,其项目主体不能再申报新的资助项目。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19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程序

(一)项目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邮寄到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项目主体。

(三)对项目主体寄送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八、申报材料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应特别注明。

(三)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须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六)申报项目的剧本或剧目为改编、移植作品,须提交作品原著和作品的改编权、移植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

(七)申报项目如有外请主创人员,须提交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八)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须提交已经完成的剧本及相关的导演阐述、艺术构思、舞美设计图或草图(灯光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服装设计)、音乐小样及其乐谱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申报舞剧资助项目的,还须提交部分舞蹈编排视频;申报杂技剧资助项目的,还须提交部分节目编排视频。

(九)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须提交配有字幕的完整作品演出视频;申报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皮影资助项目的,还须提交作品剧本;申报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资助项目的,还须提交作品完整乐谱;申报合唱、歌曲资助项目的,还须提交作品歌词和完整乐谱。

(十)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须下载、打印并邮寄1份到管理中心。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8寸至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为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文件存放在U盘中一并邮寄,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或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或MP4。

(十一)申报材料应于2019年6月15日前邮寄给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审处(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16层C—101室,邮编:100007,联系电话:400-025-9525,邮寄时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申报材料”字样。

九、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项目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主体应同意按照艺术基金安排,参加艺术基金组织的出版、展演等公益性活动。

十、监督验收

(一)资助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结项验收。对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管理中心在首演前组织专家进行中期监督。

(三)由多家机构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项目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四)项目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项目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五)项目主体有以下情形的,管理中心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项目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或单位责任:

1.项目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项目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4.项目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其他

(一)未经管理中心同意,项目主体不得自行安排资助项目作品的出版、演出或出售资助项目的成果。

(二)资助项目在演出、宣传、出版,特别是在结项验收合格后参加展演、会演和重大节庆活动时,应始终在相关材料显著位置注明该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三)艺术基金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管理中心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19年度项目资助申报公告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是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起设立,旨在繁荣文艺创作、促进文化交流、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公益性基金。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首都文化建设,特开展项目资助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以及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深化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的研究阐释和挖掘利用,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文化特色,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在推进首都文化繁荣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资助范围及资助重点

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围绕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三大领域开展项目资助。

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重点资助符合年度文艺创作规划,突出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体现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演出以及小型剧(节)目的演出交流。本年度加大对舞台艺术创作基础性、原创性环节的支持力度,鼓励搭建剧本孵化平台,完善艺术创作链条,不断丰富完善优秀剧本库和创作人才库;开展“一城三带”、建国70周年以及建党100周年等重大主题舞台艺术作品委约创作。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重点资助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艺作品传播交流推广,努力营造良好城市文化氛围,不断扩大北京文化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本年度重点配合《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工作,加大非遗类项目的传播交流推广力度,促进非遗传承发展。鼓励结合中轴线申遗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深化对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的研究阐释和挖掘利用,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融合传统习俗与传统技艺的文化活动,形成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区域文化品牌。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

根据首都文化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围绕首都文化艺术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方位、系统化、多层次地开展艺术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搭建人才交流、成果交流展示平台的活动项目。本年度重点资助关键领域拔尖人才、薄弱环节紧缺人才和非遗传承、戏曲曲艺等传统艺术人才培养项目。

具体资助内容及申报要求详见各艺术领域申报公告。

三、申报条件

2017年1月1日前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文化单位或机构均可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各项目申报公告。

为保障资助项目顺利实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文化建设积极性,申报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的,基金资助额度占项目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过70%;申报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基金资助额度占项目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申报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做要求。对具有示范性、引导性的重点项目,可提高基金资助比例,并组织专家全程参与,共同推进实施。

正在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渠道资助的申报主体,如以相同项目申报同类资助项目,需提前予以申明。申报项目如获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资助,不得接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申报项目所列经费开支,如已获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支持,不得再从其他财政性资金中列支。

四、评审及实施

申报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三级评审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认定;组织专家对资格认定的项目进行初评、复评,实行同行评审、双向匿名;基金理事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及时公示、公告。

确定立项资助项目后,基金管理中心与申报主体签订资助项目协议书,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申报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资助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首页点击链接进入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网站(),点击“项目申报”进入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北京文化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基金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项目初评将在网上进行,不再接受纸质材料。请申报主体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及时上传申报所需要的文档、音视频等项目资料,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络拥堵,延误申报。

咨询电话(工作日):62253068,62254025。

业界资讯

2019第十六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在北京大学举行

以“新征程:文化自信与融合创新”为主题的2019第十六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于2019年1月5日-6日在北京大学举行。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是在文化与旅游部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大力支持下,由北京大学主办,以促进文化产业领域内政府、企业和学界之间沟通与交流为宗旨的高层次国际学术论坛,创办于2003年,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五届,长期致力于在学术与现实的交融中洞察国际形势和国内趋势。

本次主论坛以“新征程:文化自信与融合创新”为主题,顺应时代呼唤,广邀文化产业领域内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业界精英齐聚一堂,关注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吸收借鉴多元成功经验、全面提升中国文化创新境界的提升,以更加从容自信的姿态迈上新征程。

数据周报

1500亿&150亿

艾瑞咨询近日发布《2018年中国动漫行业研究报告》。报告显示,2018中国动漫产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在线内容市场规模近150亿。泛二次元用户规模近3.5亿,在线动漫用户量达2.19亿。动漫产业具有巨大的产值能力,且产值的最大输出来自于下游的衍生开发。广告、用户付费和IP授权是动漫企业盈利的三大来源,但动画受众门槛较低且广泛,内容播映能带来大量广告和用户付费收入,漫画受众门槛较高且小众,IP授权带来的收入占比更高。

17.6万&3221.2万元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统计数字显示,元旦假期,全市文化演出活动精彩纷呈,共举办营业性演出126台326场,观众数量达17.6万人次,票房收入达3221.2万元。市文化和旅游局统计,节日期间的文化演出活动正在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各类营业性演出中,音乐会观众数量和票房收入最高,分别达4.5万人次、1131万元。其中,以“新年”为主题的音乐会就有35场。元旦期间,全市还举办公共文化活动242项、399场次。顺义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喜迎共和国70周年华诞”跨年夜演唱会、海淀区第十五届海淀文化季“到人民中去”新年音乐会、西城区“诵读点亮新年2018-2019跨年之夜”等活动各具特色。

文创吸金

播客“日谈公园”获得天使轮融资

播客“日谈公园”获得头头是道基金的数百万元人民币天使轮融资,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培养新人、丰富包括付费音频节目和短视频在内的内容产品,拓展业务模式。

日谈公园成立于2016年,是一档抱着成为播客领域的“看理想”而成立的杂谈类播客,话题包罗万象:从单口喜剧到二次元,从创业融资到日本罪案研究,都是日谈公园定义内的“干货”。在李淼等新主播加入之后,日谈公园的内容光谱正在变得更加宽广,吸引了对种类更多元、层次更丰富的文化内容感兴趣的年轻人。

项目展示

北京试玩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试玩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是一家专注于游戏试玩的移动广告平台,结合游戏类别匹配试玩广告场景,在开发商接入其SDK后,平台会获取产品与用户间的交互数据,丰富和完善其用户画像和算法模型,进而匹配更适合的广告素材与试玩场景,为游戏广告商和游戏应用开发商提供用户及流量获取方案。

专家视点

范周:所有过往,皆为序章,文创新纪元来了

2018年12月31日,“见证:文化40年”范周跨年直播公开课在中国传媒大学SONY 4K演播馆如期开讲。在结束部分,范周教授讲解了文化消费的前沿趋势,让我们真切地认识到,文化消费的发展值得去不断地探索和思考,我们才能在新的时代中站得住脚,有所收获。

何谓文化消费?

从定义来说,文化消费是消费者对他人及社会提供的精神财富(物质形式和非物质形式)进行消费的经济活动,或者说,文化消费主要指人们为了满足一定的精神文化需求,采取各种方式消费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行为。与一般实物产品与服务消费活动的不同的是,文化消费是一种对精神财富的吸收,积累、继承、更新和创造的过程,呈现出鲜明的文化特征。文化消费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抓手,是消费结构升级的主要方向,更是实现文化发展成果归人民共享,让文化普惠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

消费与产业供给相对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互联网的冲击之下,新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相继涌现,文化消费的形态不断外延,其适应性标准也再不断地进行调整。2018年,国家统计局更新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新的分类方法将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六类产业定义为文化核心领域,将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三类产业定义为文化相关领域。在文化消费的定义之后,我们也可以从文化产业的范围中,反窥文化消费的范围和内容。

融合是时代特征,文化融合深度演进

回望改革开放40年,文化消费领域瞬息万变,开启了历史上演进最剧烈、内容最多彩的时期之一,被商品化的符号性产品全面开花,并且与时代脉搏紧密融合。

第一,文化产业与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度融合。生产力结构决定了产业的价值和效率。蒸汽机、电气和计算机的出现,牵动了全球生产力结构的三次革命,缔结了全新的生产关系。数字时代中,无边界传播的信息携带着文化要素,向全球经济完成深层次的渗透。

第二,文化形态与科技发展产生了深度融合。文化消费媒介的迭代更新,一次次重塑着消费的呈现方式。一百年前,世界第一次大战刚刚结束,军队和百姓都陆续摘下保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头盔。谁可曾料到,如今我们只要在头盔中植入一枚小小的芯片,就可以使它成为通往虚拟世界的神秘入口。

第三,文化脉络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度融合。“网生一代”的成长,塑造着数字空间中的话语体系;老龄化的发展催生着新型康养“文化场”的变革;城市化进程奠定了文化消费的层次;教育资源的丰富掀起感知、体验、融合与创造等全方位的文化革新。

编辑:朱海琼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