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月申报纳税】扩散是众所周知的!2022年纳税申报期限明确

时间:2023-03-12 18:20:0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2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税务总办公室征科书[2021] 2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家发明展》(2021年)第11号)

1月、3月、7月、8月、11月和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为本月15日。

第二,1月1日至3日连休3天,1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到1月19日。

第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报税期限顺延到2月23日。

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报税期限顺延到4月20日。

从5月1日到4日放假4天,5月报税期限顺延到5月19日。

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报税期限顺延到6月20日。

7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报税期限顺延到9月20日。

8、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到10月25日。

各地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事先向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科技部)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年12月7日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