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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优秀申报】最高100万韩元,重点产业链所有者及辅助企业2021年补偿申报业务。

时间:2023-03-12 17:12:4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各旧市工信局、财政局、杨陵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工信局、财政局、慢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为了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全省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鼓励连锁周期企业更好地发挥产业链整合作用,引导中小企业积极配合连锁周期企业,有力地推动我省对中小企业的融通发展,省重点产业链主、辅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01

申报大象和要求

(1)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及2021年省内配套率增幅较大的陕西省重点产业链主业。(地方匹配率计算方法见附件3-1/3-2)

(二)2021年增加了新地区或吸引的非关联支持企业,新的非关联支持企业累计了当年实际支持金额在500万韩元以下的连锁周期企业。(不关联是指连锁周期企业与辅助企业没有股权关系。累计是指链周期企业可以累计计算新增加的同一个支持企业的辅助金额。)

(3) 2021年,新列入连锁主企业供应商目录名单,该连锁主企业的实际辅助金额累计超过500万韩元,是当地非关联支持企业。(累计是指:对同一个链条周期企业的辅助金额可以累计。)

(四)申报对象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申报大象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情况基于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查询结果)

02

报酬类别和标准

(一)连锁周期企业补贴率上升奖:2021年对省内补贴率增长较大的连锁周期企业给予最高100万韩元的一次性激励。(23个重点产业链,根据所属产业领域,年贴现率增幅不会横向比较。)

(二)连锁周期企业对2021年每证每年实际补助额在500万韩元以下的地区或被吸引的非相关辅助企业给予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韩元。

(三)支持企业奖励:2021年新列入连锁主企业供应商目录目录名单,对当年实际支持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地区非关联支持企业给予最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3

申报材料和要求

(a)所有申报对象必须提供的共同信息

1.2021年省级重点产业链申请报告。(附件2)

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1/3-2/3-3)。

2021年补偿申报摘要。(附件4)

4.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发行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5.信用中国(陕西)和信贷陕西网站查询报告。

6.申报单位《复合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7.声明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6)

(二)鼓励提高申报链周期业补贴率所需的补充信息。

可以证明企业2019-2021年内配方的相关资料和真实性说明。

(三)申报链主要企业为提供新的支持补偿需要提供的补充信息。

1.连锁周期企业在2021年新增的累计实际配套金额在500万韩元以上的当地或非关联辅助企业名单上增加。(累计是同一支持企业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总额。)

2.企业在2021年对新支援企业和新支援企业作出了当年提供实际支援金额500万韩元以上的真诚承诺。(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3.属地或省级税务部门发行的连锁周期企业和新支援企业2021年资金往来记录。

4.连锁周期企业2021年与新支持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及资金往来票据。(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5.由于未能及时开具资金交换票据,2021年新兴支持企业补贴金额低于500万韩元,但实际补贴金额不低于500万韩元,连锁业主企业对未及时开具部分资金交换票据金额提供了说明,并做出了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的连锁周期企业和新辅助企业股东信息相关资料。

(d)申报为补偿支助企业而需要提供的补充资料。

1.企业在2021年新增了对该连锁主企业供应商目录的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2.属地或省级税务部门发行的部队企业和相关连锁周期企业2021年资金往来记录。

3.企业在2021年做出了相当于单链周期企业的实际配套金额在500万韩元以上的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4.企业2021年与连锁周期企业新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及资金往来票据。(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5.由于未能及时开具资金交换票据,2021年连锁主企业的补贴金额低于500万韩元,但实际补贴金额不低于500万韩元,辅助企业说明未及时开具部分资金交换票据金额,并提供了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的支持企业及其连锁周期性企业股东信息相关资料。

(e)信息需求声明

1.申请书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7,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打酱油双面胶,装订等标注为“XX产业链-XX市(区)-XX企业-XX类别”。(例如:输变电设备产业链-西安-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提高连锁周期企业配套率)

2.申报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申报补偿类别填写附件3-1/3-2/3-3。(只需填写相应的附件)

申报信息必须是完整的和项目。

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已拨付奖励资金的,予以收回,且取消企业3年内省级重点产业链所有支持项目申报资格。

  4. 申报多个奖励类别的企业,需按照不同申报类别,分别提供申报资料。

04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市(区)产业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材料。

  (二)各市(区)产业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资料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审核后,汇总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安康市发展改革委需会同同级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联合申报)。(汇总报送日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

  (三)市(区)产业链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资料包括:上报文件附2021年度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1份),企业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四)申报单位需同时在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申报。(登录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在“产业链管理”模块中选择“产业链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填报)

05

其它要求

(一)各市(区)产业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和正常实施。

  (二)各市(区)产业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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