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稿件发行前,东莞市以下邑街(校区)发布了传染病相关公告。
大山镇:增加1个临时控制区
长安镇:新增3个高危地区和2个临时控制区。
虎门镇:新增2个高危地区和2个临时控制地区
男性街:增加3个高危区和4个临时控制区,加强社会面控制措施
大岭山镇:新增2个高危地区和3个临时控制区
石杰镇:调整临时控制区范围;新增3个临时控制区,开展重点场所人员申报和调查工作
昌平镇:新增3个临时控制区
后街镇:增加4个临时控制区,对主要场所工作人员进行申报和调查,解除部分地区的临时控制措施。
老挝城镇:增加5个高风险地区
恒利镇:部分地区解除临时管制措施
大朗镇:部分地区解除临时管制措施
望牛敦镇:标准化防控措施的全球转型
红梅镇:加强社会防控措施
沙田镇:加强社会防控措施
皖江街:加强社会防控措施
凤岗镇:加强社会面预防和控制措施。
滨海湾新区: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茶山县
高产津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11号)
目前,根据茶山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国务院根据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综合小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的有关规定,经现场指挥部判断,从2022年11月29日开始,在茶山镇新增了临时控制区
一、增加临时控制区
南表哥茶园公寓所属建筑物
区全面实施包围管理,实行“禁止出入、禁止出入、误封取物”,除定时指定核酸检测和其他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都不一定要出入。访客、快递、禁止递送控制区、控制区停止。地区内居民要积极协助完成核酸检测,彻底检查,一户也不漏,一个也不漏。
二、整个村庄的社会控制措施
按照第《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执行。
上述措施将从本公告发布时开始实施,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对违反有关规定引起传染病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民群众遇到生活、医疗等困难时,可以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村疫情防控指挥所:86641626
南表哥委员会:86416603
南表哥警察室:86410369
社会援助(公共服务办公室):86641122
医疗热线:
茶山医院发热门诊:81373318
茶山医院紧急情况:86418120
社会健康中心/疾病控制中心:82210996
高产津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
疫情防控司令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长安
长安镇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
疫情防控司令部办公室公告
(第16号)
根据目前长安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国务院根据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综合小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的有关规定,经专家组判断,对相关预防措施作如下调整:
一、增加高危地区
(一)新民社区:长安新民路166号
(二)新民社区:长安新民路169号周边地区。
(三)龙都社区:易经街西二巷1号、易经街西三巷1号周边地区。
二、增加临时控制区
(一)新民社区:陈彩正——江路3354建安路3354兴路周边地区(高危地区除外),地区内设立1个综合服务和生活物资供应处(地址:新民路165号)
&index=2" width="640" height="808"/>(二)涌头社区:怡景街西一巷1号,怡景街西一巷2号,怡景街西二巷1号,怡景街西二巷2号,怡景街西三巷1号,怡景街西三巷2号围合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三、管控措施
(一)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二)临时管控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管控区内除保供经营场所外,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区域内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长安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社区热线电话(具体详见下表),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四、临时管理时限及社会面措施
以上措施自11月29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按照《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4号)》要求执行。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虎门
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33号
根据当前虎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虎门镇新增2个高风险区和2个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虎门镇白沙中心北路10号;
(二)虎门镇龙眼东二路一巷10号。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新增临时管控区
(一)虎门镇白沙社区竹园路、白沙中心北路、白沙三村厂房巷道围合区域。
(二)虎门镇龙眼社区龙眼路、龙眼三路、龙眼村巷道、龙眼二路围合区域。
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管控区内除保供经营场所外,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区域内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白沙风险区域示意图)
(龙眼风险区域示意图)
三、临时管控时限及社会面措施
以上风险区域调整自即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1号》要求执行。
虎门镇将全力做好各项服务,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区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虎门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虎门镇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南城
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5号)
根据当前南城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南城街道划定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1:南城街道杨柳路力通楼
高风险区2:南城街道香园路7号
高风险区3:南城街道中信新天地花园小区4栋
区域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
二、临时管控区1、2、3
临时管控区1:南城街道杨柳路力通楼北面居民区
临时管控区2:南城街道香园路101号-125号段及两边商铺(除香园路7号外)
临时管控区3:南城街道中信新天地花园小区(除4栋外)
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实行“无接触配送”。临时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商户,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高风险区1及临时管控区1
高风险区2及临时管控区2
高风险区3及临时管控区3
三、临时管控区4
临时管控区4:莞太路-广彩路-宏图路-塘贝北路-塘贝西路-城市风景街围合区域、万象府、石竹新花园(除高风险区2、3及临时管控区2、3外)
区域内实行“凭24小时有效核酸证明进出”的管理措施。区域内禁止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市民严格落实“两点一线”,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临时管控区4
四、强化全街道社会面管控
(一)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南城街道,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全街道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月子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救助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三)全街道桑拿按摩(SPA)、沐足、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室内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四)全街道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减少各类人群聚集活动。
(五)全街道经营性餐饮场所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各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企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提倡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六)除上述措施外,全街道所有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社区、住宅小区、出租屋等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律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方可出入,并由场所负责人建立“团体码”,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七)辖区群众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所有跨市出行人员返莞前请主动通过“i莞家”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重点地区来(返)莞人员则按照每日“东莞疾控最新提醒”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街道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南城街道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南城街道疫情防控热线:28682868
南城街道疾控中心:22882892
南城街道卫生健康局:22909255
南城医院急诊:22802222、22882280
新基社区:22403933
鸿福社区:22993033
胜和社区:22818319、22413021
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大岭山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9号)
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8日起,大岭山镇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大石板三巷1号。(见示意图)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
大岭山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相关热线电话如下:
大岭山镇防疫指挥办:
0769-85611006
大岭山镇疾控中心:
0769-82783023
大岭山镇社会救助热线:
0769-83351131
大岭山镇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769-83353581
0769-83352731
大岭山镇医疗救助热线:
0769-82783020
0769-85655766
临时管控区医疗救治服务点:
1、大岭山镇连平村连圩路54号
联系电话:82783020
2、上高田综合楼(120救助车已进驻)
联系电话:83356110
3、大岭山镇连平联学路1号
联系电话:83356612、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情况下,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8号)
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8日起,大岭山镇划定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计岭工业路27号。(见示意图)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划定临时管控区:
临时管控区1:莞长路-连马公路-计岭工业路闭环;(见示意图)
临时管控区2:计岭路-连马公路-莞长路-旧飞鹅路闭环;(见示意图)
临时管控区3:新屋场工业路-莞长路-下高田排渠闭环。(见示意图)
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商户,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
大岭山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相关热线电话如下:
大岭山镇防疫指挥办:
0769-85611006
大岭山镇疾控中心:
0769-82783023
大岭山镇社会救助热线:
0769-83351131
大岭山镇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769-83353581
0769-83352731
大岭山镇医疗救助热线:
0769-82783020
0769-85655766
临时管控区医疗救治服务点:
大岭山镇连平联学路1号
联系电话:
83356612、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情况下,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石碣
石碣镇关于调整
临时管控区范围的通知
根据当前石碣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最新现场流调和专家组研判,在《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2号)》基础上,对临时管控区1的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范围如下:
光明路——龙苑街——东风南路——崇焕东路合围区域(详见图示)
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东莞市石碣镇同富东路1号、石碣镇凤翔街4号、石碣镇凤翔街2号、石碣镇东风南路28号、石碣镇光明路63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上门核酸”管理。
临时管控区内除上述区域外,落实“只进不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区域内企业按要求实行“只入不出、封闭式管理”,经营性餐饮场所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和盒饭分餐服务。
其他管控措施,继续按照《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2号)》要求执行。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32号)
根据当前石碣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石碣镇划定临时管控区3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
临时管控区1:光明路——龙苑街——东风南路——崇焕东路合围区域(详见图示)
石碣镇疫情防控区域图1
临时管控区2:东至前进路,南至政文路,西至光明路,北至合信广场后巷合围区域(详见图示)
石碣镇疫情防控区域图2
临时管控区3:育贤路5号及北面德兴街2、4、6号建筑(详见图示)
石碣镇疫情防控区域图3
二、管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东莞市石碣镇同富东路1号、石碣镇凤翔街4号、石碣镇凤翔街2号、石碣镇东风南路28号、石碣镇光明路63号、石碣镇合信广场凯泽居2单元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上门核酸”管理。
(二)临时管控区内除上述区域外,落实“只进不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区域内企业按要求实行“只入不出、封闭式管理”,经营性餐饮场所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和盒饭分餐服务。
(三)临时管控区内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实施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
三、24小时服务热线
石碣镇设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镇疾控中心:81382991
医疗救治:86325519
城中社区:86635809、86635268
梁家村村:86631669
小区物业任经理:
另设立专线咨询电话(非24小时)
教育管理中心:86639223、82293183
生活物资保障:
社会救助:86631027
四、涉及场所和排查时段如下:
为做好协查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在我镇活动轨迹流调处置工作,请在以下提及的时间段到过相关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配合村(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1.石碣东风中路26号(新城加油站),11月27日7:30-7:40;
2.石碣镇梁家村育贤路5号(众众货运代理服务部),11月27日全天;
3.石碣镇梁家村铭华路63号(早餐店),11月27日8:50-9:00;
4.石碣合信广场凯泽居2单元,11月27日17:40-18:30,20:30-21:10;
5.石碣镇光明路与彩虹路交叉西南60米(街心公园核酸采集点),11月27日15:00-15:19;
6.石碣镇东风南路28号,11月27日全天;
7.石碣镇光明路63号,11月27日15:19-19:00。
市民前往核酸检测点请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请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不交谈、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距离。请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码状况以及手机短信提醒,如粤康码被赋黄码,需到城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斜对面“黄码”专区进行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不要拖延就医,不要自行服药,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后再离开医院。外市来(返)莞市民和跨市通勤人员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不上岗。
上述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临时管控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石碣镇村/社区
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表
村/社区 | 服务热线电话 |
唐洪 | 86388200 |
水南 | 81813332 |
石碣 | 86631333 |
刘屋 | 81812778 |
横滘 | 81803828 |
鹤田厦 | 86378428 |
四甲 | 86389983 |
沙腰 | 86330009 |
梁家村 | 86631669 |
桔洲 | 81812926 |
单屋 | 86382898 |
涌口 | 86385233 |
西南 | 81801218 |
黄泗围 | 86306333 |
城中社区 | 86635809 |
常平
常平镇关于新增
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40号)
根据当前常平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现场指挥部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新增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
(一)土塘第一工业路——天桥路——江尾贝一街——高宝科技园以北围合区域
(二)环城南路以北——绿地小区以东——卢屋小河以南——高宝工业园以西围合区域(金地时代艺境除外)
(三)东深渠以东——石路街——多宝路——从莞深高速以南——白沙浦排渠快捷达段——九江路——公园后门路——石路街——合康路(围合区域)
二、管控时限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8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三、管控措施
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临时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商户,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建立镇村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镇村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镇疫情指挥部:82322272,土塘村委会:83391646,卢屋村委会:83391807,九江水村委会:83391011),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四、临时医疗救助
1.土塘村医疗救助24小时值班电话:81187316
2.卢屋村临时医疗救治点:
24小时值班电话:
地址:常平卢永坚卫生所(卢屋公园一路1号101室)
现场开诊时间:8:00-12:00;14:30-18:30
3.九江水村临时医疗救治点:
24小时值班电话:81187310
地址:九江水社区卫生服务站(九江水村公园内)
现场开诊时间:8:00-12:00;14:30-18:30
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厚街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9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就相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
(一)新增宝屯社区以下临时管控区管理措施
宝屯社区临时管控区1:万达广场4栋。区内实行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宝屯社区临时管控区2:莞太路-体育路-康乐北路-万景路围合区域。区内实行期间“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出” 管理措施。
(二)新增桥头社区以下临时管控区管理措施
桥头社区临时管控区1:北社路-兴隆街-无名巷-北社路四巷。区内实行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桥头社区临时管控区2:莲涌路-北社路-塘面街-塘面路-紫陶路-南社路合围区域。区内实行期间“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理措施。区域内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聚集性活动;区域内餐饮场所暂停堂食,提供打包外卖服务的,要设置好外卖交接点。
临时管控区内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区域内人员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厚街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物资保障组:85823166
桥头社区居委会:85591000
桥头社区医疗保障组:85581081;
宝屯社区居委会:85581045
宝屯医疗保障组:85581081;
(三)新增重点场所:讯裕物流园,加强园区管理,落实三天三检。
二、做好重点场所人员申报和排查
请在以下提及的时间段到过相关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配合村(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具体如下: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要自觉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加所在村(社区)、单位组织的核酸检测,外市来(返)莞人员请落实核酸“3天3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
三、解除部分临时管控区管理
解除厚街社区以下临时管控区管理措施:
厚街社区临时管控区1:水围三巷1号、水围三巷2号、水围三巷3号、水围四巷1号、湖光路6号。
厚街社区临时管控区2:吉祥路-永泰路-大新路-水围十巷合围区域。
厚街社区临时管控区3:富民商业纵街-富民商业横街-吉祥路-水围十巷-大新路-南环路合围区域。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9日零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寮步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4号)
根据当前寮步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寮步镇新增高风险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井巷元九新村1巷6号(如①所示)
2、长坑新力产业园C栋(如②所示)
3、塘唇村金富一路88号
4、寮城中路霞边段18号
5、上屯村矿头路9号
以上区域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
继续按照《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0号)》《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1号)》《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2号)》《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3号)》相关措施实行。
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措施。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横沥
横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3号)
根据当前横沥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横沥镇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解除临时管控区域管控措施
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16时起,横沥镇解除北环路盛和雅颂花园(除高风险区)的临时管控措施。
二、继续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社会面管控措施继续按照《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执行。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横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大朗
大朗镇关于解除
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31号)
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24时起,黎贝岭村富民北路-康丰路-居民区合围区域(除高风险区)解除管控措施。
解除临时管控措施后,相关区域按市镇相关通告要求,继续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望牛墩
望牛墩镇关于调整
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7号)
根据当前望牛墩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9时起,望牛墩镇调整风险区域如下:
将高风险区(东莞市德俊家具有限公司)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此,望牛墩镇内所有高风险区已解除,全域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全域严格按照《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第70号)》要求执行。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安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望牛墩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洪梅
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执行《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8号)》和《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镇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洪梅,确需离开洪梅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和健康码“绿码”出行。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三、全镇所有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批市场等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律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方可进入。
四、全镇所有公共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各场所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完成扫场所码及查验绿码无误后,方可进入。
五、全镇的密闭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卡拉OK(KTV)、电影院、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剧本杀、密室逃脱、健身房、体育馆、室内游泳馆、桑拿按摩(SPA)、沐足、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博物馆、游艺场等暂停营业。
六、全镇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中心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其他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七、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经营性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各类场所严控人群聚集活动。
八、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前期发布措施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镇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沙田
沙田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2号)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再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二、所有外省、市来(返)沙田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达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达沙田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三、外省、市来(返)沙田货车司乘人员应在抵达沙田前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i莞家”APP进行报备,主动在高速公路出口便民服务点完成一次落地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沙田货车实行闭环引导至货物作业点,即装(卸)即走,避免与社会面接触。货物作业点企业、收货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外省、市来(返)沙田货车司乘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报备,设立货车司乘人员专用服务场所,保障好货车司乘人员就餐、如厕等生活所需。
四、全镇所有公共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进入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工业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五、卡拉OK(KTV)、电影院、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健身房、室内游泳馆、桑拿按摩(SPA)、沐足、养生馆(理疗馆)、美容美发、美甲等密闭经营场所限流50%开放,从业人员和顾客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红、黄码人员不予接待,发现红码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限流75%开放,减少人群聚集活动。
七、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企业经营者和出租屋(公寓)房东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沙田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万江
万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70号)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防疫工作要求,现进一步加强全街道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面加强公共场所防控。进入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做好经营性餐饮场所疫情防控。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50%限流等防控措施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食堂,提倡推行错峰、分时就餐。
三、密闭半密闭场所限流50%。全街道卡拉OK(KTV)、电影院、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健身房(瑜伽馆)、室内游泳馆、桑拿按摩(SPA)、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美容、游艺场、体育馆、公共文化场馆等各类密闭半密闭场所限流50%开放。
四、加强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五、加强人员出行管理。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万江街道,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抵达目的地后,配合当地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六、强化外省、市来(返)莞人员管理工作。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七、严格落实特殊场所防疫措施。全街道养老机构、月子中心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街道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万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凤岗
凤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19号)
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外地返莞人员健康管理。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暂停举办聚集性活动。全镇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集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出行,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三)加强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场所按核定接待能力的50%限流。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提倡有条件的食堂实行错峰分时就餐、提倡市民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四)落实“场所码”扫码管理。各类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农贸市场、工业园、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等要严格扫场所码,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出入。
(五)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减少各类人群聚集活动。全镇养老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六)强化交通疫情防控。倡导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凤岗镇,确需出行的,倡议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抵达目的地后,配合当地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七)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
(八)加强哨点监测工作。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并由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建立“团体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请市民群众密切关注凤岗镇核酸检测安排,按通知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基层一线“哨点”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提高监测预警敏感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登记制度。
(九)加强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凤岗医院、广济医院的发热门诊处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严格处罚违规违纪现象。个人或企业等用人单位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发生疫情的,由相关个人或单位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的核酸检测、食宿等费用;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查处和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凤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滨海湾新区
东莞滨海湾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调整滨海湾新区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并在“滨海湾新区疫情防控”微信小程序上及时更新出行报备信息,“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限流75%开放,减少人群聚集活动。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四、各建设工地要加强外出人员管控,非必要不离开滨海湾新区,确需出行的,按照上述第二点要求落实外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门岗防疫检查,压实建筑工地第一道安全防线。
五、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六、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企业经营者、建设工地负责人和用人单位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滨海湾新区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东莞滨海湾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来源:东莞发布综合,茶山快讯、欢乐长安、虎门太平、东莞南城发布、文明大岭山、精彩石碣、常平发布、厚街发布、寮步微视、文明横沥、荔香大朗、幸福望牛墩、水乡洪梅、东莞沙田、魅力万江、客侨凤岗、东莞滨海湾新区等
编辑:李秀莹
校对:钟欣玲
责编:林文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