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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债申报日期】可转换债券交易规则及熔断机制

时间:2023-03-12 00:13:0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一、可转换债券交易规则

2、可转换债券融合机制

1、上海市长/市场可转换债券(代码11开始)

(1)首次涨幅达到20%,临时停摆30分钟

(2)首次涨幅达到30%,至14336057停止直销。

(3)超过14:57,当天复盘14336057

(4)临时停牌期间不能申报,是废证券

2、深圳可转换债券(代码12开始)

(1)首次涨幅达到20%,临时停摆30分钟

(2)首次涨幅达到30%,至14336057停止直销。

(3)超过14:57,当天复盘14336057

(四)临时停止期间可以申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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