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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申报变更】厦门湖卫生局新工作场所职业风险申报功能

时间:2023-03-11 19:17: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东南网9月17日新闻(本网记者)鞋厂工作人员在裁剪车间进行磨头、修边等工序,可能会产生灰尘。在进行粘合剂、添加硫磺等工序时,遇到甲苯等化学因素,容易得尘肺、白血病等职业病。记者从厦门市湖区卫生局获悉,从9月起,厦门市湖区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车间如有职业病清单所列职业病危险因素,应及时向湖区卫生局如实申报受害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威疾控(2015) 92号),职业病危险因素主要分为灰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六大类。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原湖区安全监管局(现为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的车间职业病危害申报事项由湖区卫生局负责。

湖区卫建国负责人表示,湖区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车间如有职业病清单所列职业病危险因素,应在新版《职业病危险项目申报系统》申报(www.zybw)中登记。现有的“职场职业病危险申报和申报系统”于8月31日24时停止使用。

现有系统中的雇佣单位申报信息已转移到新的申报系统中,在现有系统中完成申报的雇佣单位无需再次申报。原申报系统设计时间快,与新系统不完全兼容,因此,原申报机关登录新系统时,必须在新系统中重新注册,更新申报内容时,及时补充和更新遗漏的信息和变更信息。

如果湖区车间有职业病清单所列职业病危险因素的用人单位不申报,而是处理单位职业病危险申报事项,会有什么后果?湖区卫生局负责人表示,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湖区卫生局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韩元以上1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变更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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