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贵阳市残联获悉,2019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已经开始。逾期不认真的单位将被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并按规定全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余补金)。
“残疾人就业年审是对上一年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审查,2018年是2017年,2019年是2018年。”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介绍说,根据有关规定,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间非企业单位都要按照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置或未安置的比例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余补金)。
据悉,处理年度审查的业务单位是各机关、单位、企业所在地的区(县)级残联,将于今年4月30日结束。
其中,没有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不参加年审,直接到所在地的区(县)级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已部署但未达到部署比例的,先按照区(县)级年审,根据年审结果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余补金。残疾人就业达到比例后,先去区(县)级残残年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豁免申请。逾期不审将被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并全额征收余补金。
余补金计算公式:年缴纳额=(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人数1.5%-上一年用人单位实际分配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劳动者的年平均工资。(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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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或未安置的比例应及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单位所在地区(县)级主管税务机关。
缴纳时间:每年可以缴纳2次申报。征缴期为每年5月1日至5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每次申报,都要缴纳年度余款的一半。根据自愿原则,用人单位到5月15日为止,可以一次性申报需要缴纳一年的余款。
其中,5月1日至5月15日必须缴纳上半年,逾期将产生滞纳金。下半年可以从9月1日到9月15日选择,5月1日到5月15日可以和上半年一起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补充欠款外,从拖欠之日起每天要多收5%。这是滞纳金。
缴纳方法: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通过纳税支付系统或主管地方税务官的税务机关处理保障金缴纳。
减免缓解:符合减免缓解条件的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