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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申报安全专家】巴南警方实践枫桥经验,迅速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时间:2023-03-11 12:58: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为了让家暴知道否,巴南区公安分局积极实践枫桥经验,在统一建设27个地址协调室的基础上,主动与巴南区法院巴南区司法局对接,在地址协调室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人只要符合规定,20分钟内即可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

度为民警向市民宣传普通法。巴南区警察公路。

最近记者从巴南区警方获悉,巴南区已接到275多项《人身安全保护令》,履行率100%,民战型事件“零发生”。该措施有效解决了基层矛盾纠纷调查难、仲裁难、司法确认报警难、执行难等难题,探索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下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道路。

《人身安全保护令》首次申请的是巴南区公安分局华溪派出所,该派出所是全国第一个“枫桥式派出所”。2018年,华溪派出所著名的“争议仲裁室”负责人陈争积极争取上级领导解决民事纠纷和家暴问题,开创了全国第一个“一书一令”模式(司法确认的民事判决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快速发布)。

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已成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手段,今年年初,华溪派出所再次接到家庭暴力举报。张女士说她被丈夫徐老师打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40多岁的张女士蹲在地上哭,民警把她扶进屋里,向老师确认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张女士来自贵州比才,和徐老师结婚后在家做全职主妇,家人都是徐老师打车赚钱维持的。徐老师脾气暴躁,在外面发火回家后对张女士发火,轻的是脏话,重的时候是殴打。

今年两人在主城区买新房时,经济压力越来越大,老师更容易生气和暴躁,结果当天两人又因为装修材料发生了争吵。徐老师越吵闹越生气,站起来直接把张女士摔倒在地上,用脚踢。张女士无力反击,只好用眼泪洗脸,趁徐老师不注意,报警。

民警把当事人带到华溪派出所的“争议调解室”进行调解,徐老师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家庭暴力失误。

解决双方情况后,民警建议张女士申请《人生安全保护令》。最近,通过“伊索平台”,警方在张女士仅20分钟内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将加盖法院电子印章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判决书交给了张女士。

另一方面,民警向徐老师传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说:“如果再次实施家庭暴行,法院将根据《反家暴法》进行司法拘留。”

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经涵盖了巴南区的27个派出所。事件民警表示,家庭暴力受害者第一次打报警电话后,经过民警的现场考证,与法院“投诉平台”数据对接,当事人到达派出所协调室后不到20分钟即可收到法院颁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记者贾南)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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