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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申报表怎么操作】从6月1日起统一申报作业程序

时间:2023-03-11 06:21:5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税金合并申报的10个实务问题!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财产税合并申报?

财产行为税是现有税金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金的总称。财产行税合并申报,通俗地说是“合并申报单,一票多税申报”,申报多项税时,不是单独使用分税申报单,而是在一份纳税申报单上同时申报多项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纳税范围包括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车道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草税等10项税。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申报财产行为税合并?

2019年,税务总局进行了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合并申报,取得了良好成果。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优化税务视频环境,提高税收无效率,提高纳税人纳税体验,税务总局决定扩大合并申报范围,实施10个税收合并申报。合并申报对纳税人有三个好处。

第一,可以优化税收程序。纳税人申报次数减少了。合并申报将从整体上改造10岁申报程序,实行“归口”管理,实现“统一入口、统一样式、统一程序”,由纳税人一次性登记填写完,有效避免多张查询表,大大提高纳税效率。

第二,可以减少运营税负担。纳税人填写的表格和数据减少了。合并申报综合整理了原始表单和数据项,最大限度地简化了表单和数据项。统一申报后,表格数量减少了约三分之二,数据项减少了约三分之一。新申报单可以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收链接数据,自动预先填写现有数据,从而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

第三,可以提高运营税的质量效果。纳税人填写的信息更准确。综合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相关比较、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实现“一张报告、一次申报、一次支付、一张凭证”。这为纳税人提供了申报纳税一切管理的新模式,有助于确保申报、误报、申报质量、及时实施优惠政策。

第三个问题:合并申报怎么办?

税务总局已经向社会公布了《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

纳税人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此表由反映纳税情况的主要表和退税时间表组成,包括各个税拥有期、应纳税额、税额扣减额、纳税额缴纳情况、退税情况等。附表反映免税减免情况,并对纳税人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分类,使纳税人能够详细了解免税减免情况。

申报前纳税人应填写《税源明细表》维持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这是后续管理的基本数据源,也是生成纳税申报单的主要依据。

为了减轻申报负担,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逻辑一致,征收系统将根据每项税《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并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完成申报。以电子税务局运营为例,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财产行为税申报模块后,显示纳税人目前需要申报的税金。点击税名进入该税源信息表进行数据维护。所有税务信息收集完毕后,可以在一个表格上提交申报。

第四个问题:如何提供税源信息?

如前所述,申报前纳税人填写《税源明细表》,提供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

各税种的税源明细表是根据该税种的税制特性设计的。第一次申报后,税源信息不变,确认没有变化后直接申报。税源信息已更改,请更新维护数据后申报。例如,7月份,一家企业要申报第二季度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6月份买卖合同印花税、当年的车船税。如果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次税源信息是前一年收集的,没有变化,7月份只需要收集印花税源信息。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保留税务机关信息的时间。可以在申报期间之前或申报期间内。

对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性填写,长期有效”。例如,假设一家企业每季购买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8月15日工厂,季度申报期限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企业可以在8月15日至10月20日的任何时间填写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源日程,只要工厂不发生转让或损坏等变化,就可以申报。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立即编制或申报税源明细表时报告所有税源信息。例如,如果对一家企业在8月5日、10日、15日和20日签订征税合同的每月印花税进行汇总,就可以在当天立即填写印花税院日程,或者在9月纳税申报期间一并报告所有税源信息。

如果发现错误填充的税源信息,可以直接修改填充的税源明细表。例如,纳税人制定了印花税来源计划,但发现遗漏了纳税合同信息,则可以直接修改填写的印花税来源计划,补充相应的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或更正申报。

第五个问题:如果各纳税期限不一致,是否可以进行合并申报?

有纳税人咨询,各纳税期限不同,有的按次,有的按月,有的按季度,可以同时申报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同纳税期限的税金可以合并申报。

首先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金可以进行合并申报。例如,一家企业按季度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按月缴纳印花税,在7月征收期间,可以合并申报第二季度城市土地使用税和6月印花税。

第二,按期申报,依次申报的税金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一家企业每季度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6月20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在7月报税期间,可以将第二季度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和6月20日的耕地占用税相加。需要注意的是,依次申报的税金必须符合税法关于纳税期限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耕地占用税申报必须符合税法30日纳税期限的规定。



第六个问题: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有纳税人担心,合并申报后,如果漏报了税种怎么办,是不是要作废申报。这点,大家可以放心。
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各税种。例如,某企业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月5日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这3个税种,遗漏了资源税,那么,该企业可以在纳税期限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或作废此前的申报。

第七个问题:合并申报后老申报表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刚才讲,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可以同时申报多个税种,有纳税人问,我只申报缴纳一个税种,还要用老申报表吗?
这点在设计新申报表时进行了充分考虑。纳税人可以通过新申报表申报一个或多个税种,大家不必担心单税种无法申报的问题。同时,新申报表是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的全面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因此,6月1日后,10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

第八个问题:合并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
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例如,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随后发现资源税申报错误,则可以仅就资源税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时,修改资源税税源明细表再单独更正申报即可,无需调整其他已申报税种。

第九个问题:合并申报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是否有影响?
目前,纳税人申报房地产交易税收时,一般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的综合申报表一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具体包括增量房交易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申报表和土地交易申报表。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这些申报表单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个问题:合并申报对于各个税种的完税证明的开具是否有影响?
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不影响各税种完税证明的开具。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合并申报,也可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办理业务,申报纳税后,按照现行规定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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