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发布了2022年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组织申报的通知,并明确申报了内容、条件等。
一、申报类别
大数据开发创新平台包括大数据开发创新研究所、大数据产业集成创新中心、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大数据开发创新研究所位于科学和工程理论研究,大数据产业集成创新中心位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位于创新服务和支持保证,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位于多层次大数据专业人才培养。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按照河南省内法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大学、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运营管理规范,近三年来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从事大数据产业相关数据处理、技术研发、情景应用、人才培训、基础设施建设、通信平台建设等业务活动,在大数据领域具有强大的创新优势和影响力。
(三)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大数据业务基础设施条件和专业运营场所、建设创新平台的资金、人才、场所等保障,以及比较完善的研发试点环境。
(4)科研成果或产业化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和实效,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已投入市场的大数据产品、服务等大规模客户群,具有良好的市长/市场前景、客户满意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工作流
(一)单位申报。申报机关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向各省主管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大学、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可以独立组织申报,将申报资料直接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初心推荐。各省管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
(c)专家审查。成功企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将审查申报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验证。
(d)结果公布。成功企业和信息化厅对议政名单进行了网上公示,并发表了没有异议的公示后,公布了名单。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单位积极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参照《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1)认真填写申报单(见附件2-5),并向各省辖区、制院示范区、各省直辖区提交盖章的纸质申报资料(一份)、电子申报资料
(三)各省主管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6月22日18时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了纸质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资料和推荐机构排序清单(见附件6)。
附件:
1.河南省大数据开发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2.大数据开发创新实验室宣言
大数据产业综合创新中心宣言
4.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宣言
5.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宣言
河南省大数据开发创新平台推荐名单
书篇:王诗丹|审查:李进|导演:万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