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新国发二号文件精神、省委十二届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了2022年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根据2022年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工作方案,现就课题立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主题选择的范围
1.进一步促进贵州监狱执法规范化。
2.贵州省、县党委法治建设改革协调机构建设问题研究
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有效性实现研究
4.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
5.贵州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作用实证研究
6.新时期“贵州吸毒成瘾”新路径探
7.刑罚执行制度适用问题研究
8.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考察
9.从“私信”“私化”的角度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法治路径
10.贵州省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性法治保障研究
11.促进贵州碳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法治保障研究
12.贵州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行职务的调查研究
13.依法预防和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研究
14.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研究。
15.贵州省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6.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戒毒机构的职能转换
17.市长/市场监管领域优化经营环境实证调查及法治化研究
18.村干部违法犯罪管理制度研究
19.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及路径优化
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研究
21.民主与法治示范村(社区)建立研究
22.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保障研究
二、主题声明格式
(a)委托任务
1.适用大象:主要以高等大学、科学研究所、律师事务所等为对象,进行公开入境委托。
2.作业形式:作业申报单位在上述主题范围内申报。
3.课题组成员:每个课题组除了课题主持人外,课题组成员一般为3 ~ 7人。
4.课题经费:由省司法厅统一提供资金,课题经费按1万元/个提供资金,分别按照课题立项和审查验收后资金筹措经费的50%支付给课题主持人。
(b)共同主题
1.适用大象:主要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为对象委托。
2.课题形式: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可以在公布的选题计划范围内申报,确实可以单独选定,但要符合课题研究的总体方向和原则。
3.课题组成员:每个课题组除了课题主持人之外,课题组成员通常为3 ~ 7人。
主题资金:报告单位自己筹资。
三、主题声明要求
1.课题主持人具备实施组织课题的专业素养和研究基础,课题组成员整体科研能力强,有能力完成这一课题。
2.课题研究方向正确,重点突出,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3.课题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视角新颖,设计思路清晰,充分利用调查研究、案例分析、第三方评价、满意度评价、数据统计等实证研究方法。
4.课题经费预算安排符合要求,科学合理。
5.课题研究成果实用、实用,具有决策参考价值。
6.有课题主持人的机构积极支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四、研究结果要求
1.完成研究成果的截止日期以2022年9月上旬为准,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了保证工作进度,课题主持人必须明确计划,做好课题开题,接受中期检查。
2.研究成果未公开,2万字以上,符合学术规范,通过中国知识网检查得出的复制费不应超过25%。
3.研究成果的政治方向正确,理论上有创新,对实践有指导意义,可以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把握问题的关键,在理论和实践上可以比较全面地论证,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22年3月22日至4月10日下午5:30之前逾期的,不予受理。
2.课题申请者登录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下载《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书》 《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论证活页》等相关申报单,按照填写表格的说明如实填写。
3.课题申请人向地方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提供课题纸质申报资料1式3份(秘密申报资料可以用快递邮寄),将申报资料电子文件发送到联系邮箱,电子文件文件名格式为申请人姓名申报课题名称联系电话。
六、项目审查程序和联系方式
1.立项审查:由省司法厅组织审查专家进行立项审查。
2.入航高中:入港申请通过入港审查后,在省司法厅网站上公布入港课题名单,并向课题组发放入港通知书。
联系方式:地方政府法律研究中心廖昌军
联系电话:0851-8556862,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道士路130号。
联系邮箱:756247251@qq.com
附件: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论证指南。doc
资料来源:霍尔法律研究中心
审计:吴雪峰袁平
校对:冷静
编辑:杨雪燕
邮箱:qwpf2016@163.com
2022年第1575号(共38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