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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单位申报方案】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局接到通知,将于2022年组织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时间:2023-03-10 17:25:3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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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函(2022) 196号)的要求,我局目前将于2022年组织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重点关注“数字化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标准化、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选定示范项目,探索可复制、可扩展的新形式和新模式,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注入新能源。(约翰f肯尼迪)。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数字试点”企业方向申报主体是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转型领域相关示范的制造商,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产业互联网示范、智能制造示范等,不接受财团申报。

2.量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标准化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机构、联合体等,需要在北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济能力、技术开发能力、融合发展能力。

(b)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一)要求和示范方向,应用示范具有很好的复制、传播、增长和代表性。

2.对于已列入前期类似试点示范或仍在试点期间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数字试点”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不能申报未建造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是只购买产品,不接受不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申报工作程序

(一)向申报机关填写《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见附件2、3、4,向封面推荐机关填写《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局》,并在2022年8月26日前填写项目申报单(见第三部分、附件2、3)

(二)我局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示范示范示范申报书的审查,选定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示范示范示范示范示范,提出公式,宣传一般做法,示范示范期为两年。

四、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赵芳雨万东英

联系电话:

邮箱:m@b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天学苑一号楼2501

特别通知。

北京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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