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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级申报和职称贯通】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开始职称评审

时间:2023-03-10 17:24:0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2021年职称评审开始了!

有必要申报职称吗?

我市职称评审有什么政策?

申报职称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请快点读!

日程——什么时候申报职称?

1.2021年度市职称评审工作日程是9-10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报告。到12月底完成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2.我市负责审核的系列(专业),提交审核资料和工作测试时间,《2021年各系列评审材料报送(测试)时间表》(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审批系列职称评审资料提出要求及业务测试时间,审批评审委员会组成单位向社会发布通知。

3.省各高评委负责审核和我市委托的省评价系列的审核资料提交时间,根据2021年省各评委委员会的通知执行。具体请参考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服务”-“职称评审”栏目和市直联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信息。

4.正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仍按照2017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集中申报、专家认可、统一公布的方法,申报时间与各系列(专业)审查材料提交时间一致。

申报范围——谁可以申报职称

1.我市各种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确定用人单位与人力劳动(雇佣)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审查其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香港、澳门、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级人才居住证的外国人员,要参加职称申报审核,必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退休人员不能参加职称申报审查。

举报渠道——通过什么渠道举报职称?

1.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查的申报推荐办法,按照等级管理的要求,按照人事、劳动、隶属关系,分阶段向有关评审委员会事务机关报告。

A.通过市直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各市直部(单位)进行申报管理。

B.市人事机关机关机关机关机关机关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管理。

C.各区市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通过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管理。

D.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根据属地原则,在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

E.自由职业者、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相关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场所推荐的申报,分阶段审查上报情况。

2.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记录、所有制等制约,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享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技术人员、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等同等待遇。

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职称评审系列、等级中要达到的基本学历、资历条件要求。其中,标准条件修订完成的职称系列将根据新的标准条件实施,标准条件公布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上。“学历资格条件”已取得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数年,没有以任职年限作为申报条件。尚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完成必要的继续教育时间。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必须提交2016-2020年5年公修科目和2019-2020年2年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材料,企业单位申报人员必须提交2019-2020年2年公修科目和2020年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材料。申报性别评价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执行与性别相关的高审查要求。

3.技术院中级工班、高级工班、后备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班毕业后,可分别根据中专、大学、本科学历申报情况对相应专业岗位进行考核。

4.可以申报我市负责审核的系列(专业)职称,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都可以申报,还可以自愿提交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种证明。申报性别评价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执行与性别相关的高审查要求。

系统报告——职称申报如何在线申报?

我市全面采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审查系统”进行报告。报告、上传资料等具体事项请参阅2021年《职称评审报名手册》。

相关政策——我市职称评审有什么政策和要求?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审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该专业技术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一致,在哪些专业技术职位上应申报什么职称原则,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应由有关部门明确。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得推荐审查该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提出推荐申报时,应仔细填写《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表》,并在单位审核公示后上报。

2.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调整要求,必须对系列(专业)申报审查和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水平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进行改组,必须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过审查,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才能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能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

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4.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结合自身学历、业绩等情况,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对确有真才实学,专业技术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且达到高级职称破格条件的,也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5.认真落实“两公示”制度。有关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2号)执行。

6.我市严格执行《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号)和《关于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的通知》(烟人社发〔2019〕33号)规定,加快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和乡镇事业单位直评直聘政策。鼓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落实“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规定,对选派到基层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帮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基层工作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7.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层级职称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具体对应关系按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执行。

8.我市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其中,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执行。

9.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执行。其中,我市认定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10.援藏、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1.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9〕137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8号)等执行。

12.扶贫协作重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关于扶贫协作重庆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助等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52号)规定执行。

13.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

评审费用——如何进行网上缴费

1.今年职称评审费继续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申报材料经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根据缴费短信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的视为放弃。

2.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 100元、160元、360元。

测试答辩——哪些人员需要参加业务测试、面试答辩

1.今年我市继续在卫生技术副高级、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评审中开展业务测试;

2.继续对破格申报工程、农业副高级(含基层)职称人员开展面试答辩;

3.自2021年起,对申报安全工程副高级职称人员开展面试答辩。

4.省评系列职称业务测试、面试答辩事宜,执行各省评委会要求。

结果公示——在哪里能看到评审结果

职称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由各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进行反馈。

证书发放——如何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1.我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2.我市初级职称证书由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发放。

纪律要求——申报职称人员应遵守哪些纪律

1.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2.对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1〕99号)

责任编辑: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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