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近印发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提出逐步实施失业补贴政策。其中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到期后仍未就业的失业者、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保险失业者等。
据悉,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从2020年3月到12月按月支付,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支出。
失业补贴标准和期限在各调整地区根据失业保险基金余额、保险缴费数、年限等科学确定失业补贴标准。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根据申请时间的不同,实际发行时间可能会延长到2021年6月。从2020年3月开始,在各调整地区政策出台之前,虽然满足了申请失业补贴的条件,但目前构成再就业等领水情况的失业者可以申请补发未就业期间的待遇。接收期限不削减保险缴费年限。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不能越过调整地区反复领取。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代缴金、丧葬补助金、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失业者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省市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
(资料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声明:转载这篇文章是为了传达更多信息。如果来源标记错误或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看过作者所有权证明的网络。我们会及时修改、删除。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