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智能车间申报条例】成功申请于2022年组织了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厂申报工作。

时间:2023-03-10 16:17: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22年关于做好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水工信投资[2022] 342号

各旧城工信局、财政局:

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江苏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认真实施《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相关要求,使企业提高智能改造投入力度,提高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组织实施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旧区工信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条件(附件一)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请书(附件二),并根据需要提供视频资料,反映企业智能车间建设情况。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车间,已经收到两个以上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厂(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不能再申报。申报企业应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根据需要出具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二、请各旧区工信部仔细对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申报现场的现场初审工作,并填写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审查情况表(见附件4)。

三、请各旧区工信部会同财政部严格审核,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车间进行推荐申报,并填写智能制造示范厂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4.成功企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地方推荐上报、资料审查、专家核查(网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选定智能制造基础好、产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车间,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5.各老工信部要求在8月15日前将文件(一份)、申报汇总表、审计情况表、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真实性承诺书、车间视频资料提交成功企业信息化厅投资和技术改造处,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TZC1904 @ 1904。

联系方式:投资和技术创新服务

联系方式:025-69652786、69652670

附件:点击底部的“阅读原件”下载。

1.2022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条件

2.2022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请书

3.真实性承诺书

4.2022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推荐审核表

5.2022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宣言摘要

6.2022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视频基本要求

江苏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财政厅

2022年7月14日

资料来源:江苏产业信息化厅,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