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别人汇款后都是退款!需要补税吗?
别人退款的话,我补税的依据是什么?
大家都在轰轰烈烈地退税,计算能退多少钱,有些小伙伴发现自己不仅没有退税,还得补税?嗯?到底是什么情况?
所以到底是什么情况?明明每个月的工资表上都标有退税,不用退税,我需要补税吗?我不平衡!
在咨询了几位同病相怜后,终于发现了共同的特点:2021年年中换了工作。
换工作要加税吗?
换工作就要多交税吗?其实不是这样。
变更不会影响年度累计税捐计算,但会影响每月税捐的代扣计算,因此需要补充税捐。
假设小追加2021年1-4月在A公司工作,5-12月在新单位B公司工作。
1-4月月薪2万韩元,社会保障扣除额2000韩元,特别追加扣除额每月1000韩元。
5月-12月月薪3万韩元,社会保障扣除3000韩元,特别附加扣除每月1000韩元。
那么,A、B两家公司每月向他代扣税时,计算如下:
在a公司
在A公司,1-4月按照综合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5000-2000-1000)4=48000韩元。
个人所得税为36000*3% (48000-36000)*10%=2280韩元。
在b公司
b公司报税时不包括A公司的纳税情况,独立计税。那么:
5-12月根据综合税率表计算的应纳税收入为
(30000-5000-3000-1000)8=168000韩元
个人所得税如下
36000 * 3%(144000-36000)* 10%(168000-144000)* 20%=16680韩元。
年度折算清算
年度折算清算将年度收入在综合税率表下计算一次税金。
年度应纳税收入如下
(20000-5000-2000-1000)4(30000-5000-3000-1000)8=48000 168000=216000韩元
汇算清缴要交税
36000 * 3%(144000-36000)* 10%(216000-144000)* 20%=26280韩元
扣除已由A公司和B公司提前缴纳的部分。
26280-2280-16680=7320韩元
在这种情况下,追加需要补充的税金为7320元。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补税是正常合理的。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个人所得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如果收入超过一定金额,则适用更高的税率。但是,如果更改为公司b,则累计收入额将从零开始重新计算,而不是累计公司a以前的收入额。
所以在B公司,4-6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在36000以内适用3%的税率。如果不换工作,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则适用10%的税率。
b84edcad7534a0cab73eb59ceae2a11?_iz=31825&from=ar;x-expires=1707053592&x-signature=QcqzfYekD5QZy6haG53J2kTojXU%3D&index=4" width="640" height="459"/>这就是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可能要补个税的原因。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给我们提供了再一次选择年终奖是单独计税还是并入综合所得的选择机会。
当然,这些复杂的计算公式大多数人都不需要弄明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APP里分别尝试一下,哪种方式补缴税更少,或者退税更多,就选择哪种就行。
退税秘籍?你想多了!
无论是抖音、快手、还是小红书,都在流传这一些“退税秘籍”,什么“只要这样做,就能多退好几千”等等。
不少人学着网络上流传的“退税攻略”试图对申报数据进行“加工”,通过隐瞒收入、虚报附加扣除项目等方式骗取“退税”,这样操作是涉嫌骗取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税务部门郑重提示,依法诚实办理年度汇算,不要相信网络“退税秘笈”,避免错误或虚假申报影响纳税信用。
纳税人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虚增减税项目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有可能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退税可以放弃,但补税不能放弃。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