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小王在生产型出口企业任职,最近退税政策进一步扩大,企业本月有增加的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同时企业从事出口业务,可以适用免税政策。小王不禁担心,能同时申请吗?申请顺序有什么讲究吗?
申报税微不足道,本月我们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免税退款和维持退税,优先顺序是什么?
这是你真的问到点子上了。
如果企业适用豁免退税和保留退税,可以先办理豁免退税,企业全额缴纳豁免退税,如果有符合条件的保留退税,就可以申请保留退税。
请注意,批准的免税退税必须消除退税额!
基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9.发生税收、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征税行为,适用税收抵免办法的,应当首先办理税收抵免。退税处理完成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保留税额。如果应用免税退税方法,则相关进项税额不能用于退还留成税额。
16.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生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征税行为,适用税收抵免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间申报税收抵免,申请遗留税收抵免。
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征税行为适用税收抵免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税收抵免。如果当期可以申报免除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就要处理免征税金零申报。
6.纳税人申报抵扣、申请油类抵扣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办理免征退税。处理豁免退税后,纳税人仍满足保留退税条件后,再处理保留退税。
9.纳税人在处理留成退税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根据以下规定确定允许退款的递增留成税额:
(二)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间同时申报免税退税和流量扣除的,或者纳税人申请流量扣除时有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豁免退税的,应当经税务机关批准。在收到税收抵免后,根据最近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遗留税额,扣除税务机关批准的免税退税额后,应根据余额确定退款允许增加额。
税务机关批准的抵免税额是税务机关目前批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征、扣除、退税额”中申报的抵免税额。
10.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纳税和免税退税后,在税务机关批准免税退税额之前,批准前期保留退税额,扣除最近期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保留税额、税务机关批准的保留退税额后的余额。本期免税计算退税额和免税额。
税务机关批准的留成税额是税务机关目前批准但纳税人尚未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列“前期留成税额扣减”中的留成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