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联系的决策部署,国家乡镇振兴局决定对2021年年度科学课题项目(附件一)设立社会公开征集负责部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格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
(2)课题申报单位在“三农”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对项目成果质量负责,对良好的信用保证负责。
(3)课题申请者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领导的团队应具备及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的技术、手段和时间保证。
二、申报日程。
国家乡村振兴局从今天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机关请于2021年5月8日前将课题研究计划书原件(附件2)、单位法人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起发送到国家村振兴局,并将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联系邮箱。国家乡镇振兴局将组织审查,择优决定课题负责单位。
三、项目进展要求
课题负责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研究目录与研究要点》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问题。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交成果草案,9月30日之前提交成果报告。未能通过结算验收的,原则上取消在未来两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年度科学课题的资格。有虚假、剽窃、剽窃行为的,将在未来5年内取消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年度科学课题的资格。
四、项目预算
各课题的支援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课题负责单位要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和认真执行经费预算案。国家农村振兴局与申报机关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分两次支付。
五、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蒙、于英
联系电话010-84419956、84419709
传真010-55627512
电子邮件:xinxi@c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国家农村振兴局综合社调查信息处邮政编码:100028。
国家农村振兴局综合部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