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对交通行业的高级人才培养力度,我部在“十三五”计划期间设立了人才培养专门经费,重点关注支持部选定的优秀人才。根据《交通运输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交通高层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1,资助大象
包括交通部选定的“交通、青年、科技英才”和交通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选定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导人”、“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师”等。下属部门聘请的“首席研究员”“优秀创新团队领导人”等。当选为“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导人”、“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师”、“首席研究员”、“卓越创新团队领导人”等高水平人才的人,均可申请未获得资助或完成“人才培养项目”的当选人。依托重大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等,优先支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潜力大的人才。
二、筹资内容
主要支持当选人出版论文专著、参与学术交流、参与知识更新、每个项目每人每年8万韩元以下的资金。不赞助当选人才的海外考察、培训和交流。不支持当选人,参加学历学位教育。不赞助当选人参加社会化高费用培训。
三、申报要求
安排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有关高校、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各部门作为人才培养项目的组织推荐单位,根据本通知组织申报工作,接收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见附件一),审查申请人资格,审查筹资的必要性。申报推荐所需的相关表格可在交通部政府网站-机构-人力资源教育部-资料下载部分下载。
请各组织推荐机构在2019年10月10日之前将《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和《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给我们部门。
四、项目审查
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预期成果、完成期限、资助限额、经费用途等进行评审后,公布《交通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资助计划》,并予以资助。
五、项目概要
发起人应在项目周期结束后三个月内向有关机构提交《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三,以下简称《总结报告》)和《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见附件四,以下简称《经费使用情况表》)
组织推荐机构应全面整理2018年前支持的项目,督促各部门对尚未提交《总结报告》的项目提交《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表》,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汇总反馈给我部。
交通部科学研究院被委托负责受理我们部门的资料提交。请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发送纸质资料。联系方式:徐宇,联系电话010-58278540,电子邮件:jtrc123@163.com,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信里240号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发展研究中心,邮编:100029。
附件:
附件1。交通行业高级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2。交通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交通行业高级人才培养计划摘要报告。doc
附件4。交通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使用表。doc
资料来源:交通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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