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困难
如何申请延期缴税
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在哪里做
别着急,主编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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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缴纳税金
[申请条件]
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纳税,但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殊困难。
1.由于不可抗力,纳税人发生了巨大损失,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了很大影响。
2.目前货币资金不足以扣除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支付后缴纳税金。
[资料处理]
对纳税人推迟缴纳税金的批准提交材料清单:
(点击查看大图)
[处理方法]
可以通过税务机关(场所)、电子税务机关处理。疫情防控时期,建议采用“非接触式”的方式,优先选择网络频道。
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机关办理的操作程序如下(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为例):
1.登录各省市电子税务局进入系统后,选择“我想交税”——,然后单击“税务行政许可”
2。在“推迟批准纳税人缴纳税款”项目——下,单击选定的“推迟批准纳税人缴纳税款”选项。
3。在表格中填写《延期缴纳税额》——《延期申请理由》——,上传相关资料,点击“验证”-“保存”-“提交”。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具有与亲笔签名或印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均须“与原件一致”签署。
4.“不可抗力”是指人们无法预测、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
5.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从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6.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由主管税务机关代为提交申请材料。主管税务机关检查申请资料后,向申请人印发了资料接收清单,并通知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代理电报一般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资料来源:厦门税
责任编辑:张月(010)61930078